[新聞] 破解凶宅轉手投資術 內政部地政司:定

作者: freecool520 (陳Chenv)   2018-10-17 21: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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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新莊水泥封屍案發大樓。(圖/記者陳豐德攝)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新莊水泥封屍案不僅引發社會動盪不安,也扯出「凶宅投資轉手」賺錢疑慮,內政部頒布
的契約中,有「持有前」與「持有期間」的兩種版本,容易造成凶宅經轉手漂白的結果。
內政部地政司今天(17日)回應,針對此事,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已送審中」,而房仲
的規範項目還在研擬中。正雅法律事務所所長蔡順雄指出,在契約未定版前,為避免購買
到凶宅,則可以依循購屋三步驟,以自保避免到凶宅。
地政司表示,現行相關法令對於「凶宅」並無定義,且因個人信仰、心理因素及社會風俗
觀念不同而有認知差異,雖該等資訊涉及屋主個人隱私,但對於短期間買賣移轉之房屋,
賣方倘知悉產權持有前曾發生兇殺、自殺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事,為避免日後交易糾紛
,仍有告知之必要。
地政司副司長王成機說,目前已研擬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
正草案,將產權持有前是否知悉該等資訊列為選項,以與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
得記載事項作一致性規定,目前正送由行政院消保處審查中。至於房仲業製作之不動產說
明書,將蒐集各界意見研議修正。
律師蔡順雄表示,在內政部未修正完整前,仍有可能發生售屋屋主故意隱匿凶宅實情,造
成買家誤買的疑慮,為保障購屋者權益,建議可以參考購屋自保三步驟來避免買到凶宅。
一、 依照契約自由原則,購屋者可要求賣家在契約上加註「持有期間是否知悉有無發

過物之瑕疵,包含兇案、自殺等非自然死亡事件」,若屋主不同意加註,也可選擇不購買
,以免除購買到凶宅風險。
二、 由於兇殺、自殺等刑案,於當地派出所都會有註記,所以可以到當地派出所查詢

否曾發生相關案件。
三、 實務經驗上,時常發生購屋者在購屋後,聽鄰居或里長講,才知道買到凶宅,所

建議在購屋前就先詢問周遭的鄰居、里長等人,也可以更容易了解要購買的物件詳情。
心得:
定型化契約沒有一致還真是個問題,買屋前還是先學會這招比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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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haha02 (wahahagan)   2018-10-17 22:25:00
方法ㄧ,或許可行。方案二,只能送他髒話了,律師這種水準,回鄉下種芋頭好了。方案三,可能程度僅三成
作者: IS0987 (FQ)   2018-10-17 22:27:00
這律師有出過社會嗎?
作者: gn004340952 (路人)   2018-10-18 07:25:00
方法一是說持有期間,所以買了凶宅後在持有期間沒發生事故就一樣不算凶宅了?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8-10-18 09:17:00
只有一可行 二不管買方賣方仲介路人 根本不會說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8-10-18 09:55:00
轉手一樣算兇宅…方案一只是強制屋主背書而已如屋主不願背書,那…你還要買?
作者: narcissus03 (往事並不如煙)   2018-10-18 10:18:00
這律師新來的...派出所不會讓你查的
作者: fytnship (<( ̄︶ ̄)>)   2018-10-18 10:19:00
該揭露的是何時成為兇宅 而非持有期間是否為兇宅成為凶宅後經過的時間長短 就讓買方自己評估介不介意了
作者: WiiSports (Jesus)   2018-10-18 12:04:00
事實上派出所也沒有什麼凶宅註記好嗎?記者不要亂教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8-10-18 12:24:00
派出所有註記?黑人問號
作者: nelley (名字:大便王)   2018-10-18 18:13:00
政府資料開放給g0v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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