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關於事故屋

作者: FerretYayu (貂老大)   2018-12-09 13:54:37
午安打給賀
因為最近和買方碰到相關討論
現況社區等鑰匙看屋ing
先不介紹房子
來問問大家的觀念
買賣合約中,一般來說會有一行
「本標的持有期間無發生非自然身故」
只要屋主確認沒有並且簽名擔保
仲仲一般能做到的
也不過盡可能打聽調查確認這樣
但近期幫朋友篩選物件時
對方要求的是合約明文加註
「同大樓or社區未發生非自然身故」
小妹只能表示沒有仲仲能夠去擔保
對方卻表示曾看過有合約上頭有備註,
並且認為這是仲仲負責的表現......
姆...
小妹反而覺得
沒搞清楚狀況的仲仲才會讓這條特約出現
不是說仲仲沒去調查
而是常常買賣標的之外的,時間越久求證越困難。
除非從打地基開始天天守在社區
否則有時一些事故咻一下就收拾完了
事後去問也沒人敢背書說發生了什麼
即使偶爾聽到部份情況
詳細在哪個棟別?哪一樓層?
對方未必願意詳細說明或者也不清楚...
這條特約到底能保證到什麼程度?
各位大大認為呢?
作者: kid1a2b3c4d (陳可勳)   2018-12-09 14:03:00
這要求不合理 直接拒絕
作者: FerretYayu (貂老大)   2018-12-09 15:05:00
解釋完對方還是認為這是買方權益,也只能請對方找願意加但書的仲仲和屋主惹...
作者: JuanWang (谷底之路 沒有盡頭)   2018-12-09 15:22:00
想到之前板上有人是連社區有非自然身故都不能接受的妳朋友大概跟他們一樣的心態吧
作者: zeroyaking (賣屋貓奴才!!)   2018-12-09 15:49:00
蓋的時候工安往生算嗎?如果查證不到的算嗎老實說啦 加這條但書 很多都是賭的心態啦屋主就賭買方查不到 反正房子快點賣掉就好了
作者: magickevin (快樂是種天賦)   2018-12-09 17:11:00
有些人會被騙是活該,因為他的要求只有謊言能達成,一定還是有人敢加啊
作者: wolfcry (.....)   2018-12-09 17:13:00
不合理的要求就容易被騙被乎龍 何必呢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8-12-10 01:39:00
換個客人比較快
作者: leochang (leo)   2018-12-10 11:38:00
同社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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