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為何我被課了這筆綜合所得稅??

作者: lucifax (虎爺:犬科動物給我滾開)   2019-01-12 15:01:08
前年賣了宜蘭的房屋 上週收到去年份的補單
除了一筆扶養親屬被剃除外
還被多加了一筆財產交易所得26700
去問國稅局時(主要是去處理扶養親屬被剃除這塊 交易這邊金額少就交了)
他(好像)是說因為我們沒有提供買賣的金額 所以他們會按照估計現值乘以宜蘭的比例
就得出了這筆26700元 實際繳費也就1000多而已
請問有沒有高手能夠再幫我解說一下這筆錢到底是在扣什麼的呢??
另外當時有委託代書處理 是代書沒有處理到這一塊
還是這部份應該是由我們賣方自己去申報呢 想作為以後如果還要買賣房屋時 注意的事項
作者: jeff0323 ( )   2019-01-12 15:05:00
舊制房屋出售課徵財產交易所得,依照比例因為你沒自己分配房地比,就繳吧才一點。綜合所得稅申報跟代書沒關係,但有些好的專業的會提醒你,如果沒有長期持有的房屋基本上105年後取得的都是新制了。
作者: chapeau (:))   2019-01-12 16:33:00
所得稅是會計師業務,不會拆的話給會計師申報也可以(但比補繳1000元還貴),105年之後買進賣出是改為30日內申報分離課稅,比105前稅貴多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1-12 18:26:00
106年時房屋賣出,若採舊制的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是107年5月申報所得稅並且繳納無誤。所得稅申報並非不動產產權移轉之必要程序,除非特別再付費委任地政士申報,否則並非承辦買賣過戶之地政士之義務。嚴格來說,所得稅申報是記帳士及會計師的業務,況且105.1.1之後實施的房地合一稅,需要取得成本及賣出的資料及金流,不是你想得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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