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賣了宜蘭的房屋 上週收到去年份的補單
除了一筆扶養親屬被剃除外
還被多加了一筆財產交易所得26700
去問國稅局時(主要是去處理扶養親屬被剃除這塊 交易這邊金額少就交了)
他(好像)是說因為我們沒有提供買賣的金額 所以他們會按照估計現值乘以宜蘭的比例
就得出了這筆26700元 實際繳費也就1000多而已
請問有沒有高手能夠再幫我解說一下這筆錢到底是在扣什麼的呢??
另外當時有委託代書處理 是代書沒有處理到這一塊
還是這部份應該是由我們賣方自己去申報呢 想作為以後如果還要買賣房屋時 注意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