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房市看漲 屋主後悔老翁買不到房砸店
連結:http://www.bcc.com.tw/newsView.3194823
內文:
高雄市左營區一家房仲公司昨天(14日)下午遭人砸破店面玻璃,警方當場逮捕一名77歲戴
姓男子。根據警方調查,這起糾紛是因為賣房的屋主認為高雄房市看漲,不肯以當初的開
價出售,戴姓男子沒買成,把氣都出在仲介公司身上。
(林憲源報導)
1月14日14時15分許,戴姓男子(31年次,有竊盜、傷害、恐嚇等前科)前往左營區新庄仔
路不動產店,持榔頭砸毀店家落地玻璃,警方據報趕往現場,將戴男依現行犯逮捕,警詢
後全案依毀損案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涉及毀損案之戴男日前(108年1月11日)與不動產房仲業務陳男(52年次)接洽欲購
買位於新興區南華路公寓,嗣戴男對該屋屋況及房子坐落地點相當滿意且有購買意願。戴
男表示當日(11日)交付斡旋金新台幣24萬8千元,請不動產店代其向房屋出賣人斡旋房屋
出售價格一事。
1月12日不動產公司再次陪同戴男至該址看「物件」時,疑因房屋出賣人認為目前房市看
漲,不願以一開始口頭允諾的價格出售房屋,是以不動產店將該「物件」斡旋失敗的結果
告知戴男,然戴男卻認不動產店已收其所交付之斡旋金(新台幣24萬8千元整)應達成其當
初購買該「物件」的期望,否則不動產店應為此賠償2倍斡旋旋金以補償其損失。
不動產店依據當初簽訂「斡旋金契約書」婉拒戴男之要求,惟戴男卻認不動產店未依約行
事,戴男在一時氣憤之下於14日下午搭乘計程車並持榔頭至不動產店砸毀該店落地強化玻
璃(2米75*2米20)一片(價值約新台幣1萬5千元)。
案發後經不動產店店員向警方報案,警方立即派遣警網火速到場處理,不動產店董事洪男
代表該店對戴男提出毀損告訴。
心得:
交付斡旋金 簽訂斡旋金契約書
如果沒買到 都沒有賠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