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基層不懂稅法所以被罰,有錢人都有會計師所以都有人可以諮詢,啊你房屋買賣件移轉
光本稅就300多萬,隨便假設個稅率20就好,反推你的淨所得有6000萬耶,有6000萬的淨
所得搞不好房價都是上億的規模,在國稅局眼中就是高資產豪宅買賣沒有實質報稅被抓,
這連補帶罰非常很正常,還上來喊冤
房地合一稅跟實價登錄上路的精神就是房地買賣所得實價課稅,真正影響最大的是繼承的
房子,所以現在把房子留給小孩,不如賣一賣現金繼承或贈與還比較省,才10%的稅
※ 引述《pipigy (榴璉)》之銘言:
: 剛才聽到台北某一區稽徵所,開罰房地合一稅本稅300多萬+罰鍰600多萬
: 共九百多萬,而且沒有協商空間。
: 大致上就是代書幫忙辦繼承後且幫忙辦二等親買賣
: 可能因為代書與當事人某些符合納稅的環節沒注意到,以為不用繳稅
: 後來過了申報期限被國稅局查核到直接開罰。
: 且國稅局態度很堅持一切依法行政。
: 聽到這個案例覺得很扯,跟過去奢侈稅一樣,真正會被罰到的都是
: 沒有到很懂稅法,或是某些環節疏忽,不是真正有意逃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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