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on9908 (MiGO)》之銘言:
: 其實會想用履保主要是流程很怪
: 對方要求代書用他們的代書(可以自己請代書現場觀看)
: 然後代書簽買賣契約後要現場給付現金(賺得差價)
: 不可以用匯款等等方式
: 他說原因是因為這房子屋主是人頭戶
: 他本人付款,但並非屋主
: 買賣契約簽完後,隔天他會請屋主去建商換約,換約完後再把剩餘款項用支票等等方式付
: 款就可以
你要是問我,我還是一樣覺得不合理,應該是你被唬爛了
感覺還是有什麼沒寫出來
這個買賣合約可能是一個履行承諾的意向書
具體買賣雙方的責任義務得看合約內容怎麼規範
但應該是用來確認賣方會履行換約責任的
也就是會寫清楚你付的現金確實是用來購屋的
(如果沒寫清楚,請找該代書負責,謝謝)
你要確保的其實就是這張白紙黑字的意向書上
有保證你付了錢後能順利換約的文字記錄在上面
照理來講應該要有
1. 乙方(你)
2. 甲方(屋主)及連帶保證人(真實賣方)
3. 第三方(代書見證)
這才是你需要的履保(履約保證)
一直跳針履保沒用的推文就不用理他
本來就沒有合約能100%確保交易安全
今天你們簽完約一出門
賣方、代書、合約、錢就被綁走丟大海裡
你也是拿不到房子也拿不回錢
世事無常,意外有一萬種方法找上你
該承擔的風險,是由你自己的肩膀去承擔
不是什麼都賴給政府賴給合約賴給社會不公平
我常舉的例子是一個計程車司機的故事
以前有個計程車司機在路上執業遇上了事故
好在台灣計程車都強制保事故保險
不好在今天是飛機撞上了司機
保險公司說我們理賠的範圍不含被飛機撞到
真他媽的保險公司鬼扯蛋
上法院去告,結果司機告輸了
法院說人家保險公司有裡,你應該去告航空公司
於是司機去告了航空公司
然後航空公司隔年倒閉,司機還是一毛錢都沒拿到
還是回到那句話
世事無常,意外有一萬種方法找上你
該承擔的風險,是由你自己的肩膀去承擔
題外話
我認為你解釋的幾個賣方理由都不是真實的
至於真實理由是什麼,我也不好猜測
現實有太多可能了,猜測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