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itt (非主流,有何不可(M))》之銘言:
: 頂新之前鮭魚返鄉,大買帝寶,原新燕紡織土地,以及101股權等,
: 最終套現獲利超過200億,然而稅只繳了10億,
: 重點是炒房地產六年就獲利200億,偏偏像頂新這樣把炒房當副業的企業主還不少,
: 只是想問如果企業老闆循頂新模式炒房地產獲取暴利,
: 是不是仍無法可管? 而且也難以徵到大筆稅款?
哪有那麼簡單這樣炒..
如果買錯了,結果虧錢怎麼辦?
你看豪宅最近表現都不太好,你用企業買賣還要開5%發票...你就崩潰..XD
阿賺了要管不准賺,那他虧了國家有賠償她??
另外這麼大筆的物件,一般自然人很難去買賣..
所以到頭來如果管制企業,那誰來買賣??
那這些資產怎樣活化使用??
另外,85大樓當年不就掛掉,東帝士怎麼沒有如頂新賺個兩百億??
並且現在房地合一了.
所以買賣有收益,國家都是照收益抽稅的.
所以...
炒房說穿了就是一個貿易業而已.
貿易業有啥好管?
阿就制度設定好,稅收照規矩抽..
你賺錢政府分紅...大家照遊戲規則來玩,何樂不為??
so...
台灣既然自己要自稱"自由"的社會.
就不要管太多.
不要嘴巴上說我們是自由的社會.
然後滿腦子威權制度,滿腦子限制管制高壓式經濟.
自由就是設定好規矩,其他的就交給市場自行發展...
國家只要大體上控制好市場不要產生惡性崩潰.
其他的,賺你有本事,賠自己認栽.
政府就照規矩抽稅...
這樣自由經濟才可以刺激自由競爭,然後讓社會商場充滿活力和進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