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想在ptt上問一個問題,但因無帳號,所以幫他代po詢問
想請問板上諸位大大
有關土地建物所有權登記之資料中,
所有權人之住址是否能不登載鄰里資訊?
因第二類謄本之地址可申請部分隱碼,
但申請隱碼後仍可由謄本中看到鄰里資訊,
有些路很長,但加上路前面的鄰里資訊後
就可藉由多方交差比對,以謄本推敲出相更多資訊出來
故想在板上詢問,有沒有人看過不動產謄本之土地/建物所有權部中,所有權人之地址沒有顯示出鄰里資訊過的?
又能否要求登記時不要在地址中標註鄰里資訊
就像平常書寫住家/辦公室地址一樣如○○市○○區○○路○號○樓
而不是和身分證背面的【○○市○○區『○○里○鄰』○○路○號○樓】一樣
再麻煩各位高手協助解答,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