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土地買賣後債權問題

作者: ipv6noshut (Cisco好棒棒)   2019-07-04 00:57:20
第一次在這PO文 因內文狀況我也不太知道該怎麼下標題
如果標題或格式有誤請見諒 會立即修正
最近我有一塊土地買賣問題
假設我(A)的土地價值15萬
但我須給B 10萬的現金
因為土地我用不到 所以我將土地給了B
B也接受用土地價值代替現金
但因土地給B價值多了五萬 B說五萬欠著
請"代書"過戶時候也將這五萬欠的寫進去契約中
未來如果B把地賣掉 五萬還給我(A)
這邊想請教 假設B未來拿土地去銀行抵押(或者他的子孫小孩拿去)
那抵押後的債權人會是誰優先? 銀行還是我(A)
我個人是想於買賣和借貸契約 拿去法院公證(不確定可不可)
看是否可以佐證未來如果被抵押
我才是第一債權人 還是說有更好的辦法可保障
感謝各位
作者: herobb   2019-07-04 01:03:00
買賣您先設定,再看銀行收不收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9-07-04 07:19:00
如果你有先做設定 銀行很大機會不會借給他銀行大多只做第一順位債權人
作者: pppwww (最討厭紅蘿蔔)   2019-07-04 23:40:00
抵押權是物權,物權優先債權喔,如果有這個問題,建議你去做抵押權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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