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彎北「就地合法」北市火速通過 再加碼

作者: smallpenguin (大直好宅男)   2019-07-11 21: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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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大彎北「就地合法」北市火速通過
再加碼小降回饋金
2019-07-11 18:43 聯合報
記者張世杰╱即時報導
台北市大彎北「商業宅」爭議不斷,
北市府提出繳回饋金「就地合法」方案,
經議員、住戶反彈,
短短半年多次加碼鬆綁,
北市府提最新版本,
包含遭監察院糾正的既存違規建物在內,
全區域大彎北皆允許「住商混合」,
就連尚未開發的空地也受惠;
今天台北市都委會修正通過全案,
並加碼小確幸,
原5年內繳交回饋金約每坪6.08萬元,
經修改公式,
再降成約每坪5.2萬。
台北市都發局表示,
台北市都委會今天修正通過後,
仍須提送至內政部都委會審議,
若按照今天修正版本公告實施,
目前大彎北現況的1678戶違規建物,
可望「就地合法」。
大彎北紛擾多年,
北市府近半年內態度放軟,
並於被視為2020總統熱門人選的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火速審議通過,
是否選舉考量?
都委會主席、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會後受訪表示,
這跟選前因素無關,
市議會多次質詢,
這是歷史共業,
不是柯市長造成,
歷任市長造成這地區無法解決都市計畫問題,
建商有責任,
政府督導有責任,
買的人也有責任。
彭又說,今天折減係數(指修改公式),
「柯市長大膽的承擔過去政府的缺失」,
希望陳年老案可以解決,
當然很多專家、學者認為違反都市計畫原則,
但都計是給人用,
並形容今天算是解決多年的沈痾,
這是政府承擔起來,
跟選舉沒有關係。
今天多名居民到場旁聽,
國民黨市議員陳義洲也到場發言,
大讚市長柯文哲肩起這麼多責任,
許多住戶起身鼓掌;
陳情時間長達2小時,
對於大彎北全面開放,
居民一面倒樂見其成,
並提到盼回饋金能夠再降低,
例如從目前每坪坪6.08萬元,
降至每坪1萬元,
甚至乾脆不用繳回饋金。
大彎北現況為「商業區」、「娛樂區」,
不能做住宅使用,
監察院於2016年糾正,
指北市府不處理商業宅問題,
要求檢討改善,
市府於是認定1678戶是「商業宅」違規,
開罰造成地方反彈。
台北市都發局表示,
這次修改方案,
未來全區域的大彎北皆允許「住商混合」,
未開發的空地也在內;
另外,繳納回饋金之後,
可作住宅使用比例,
既有違規建物限2樓以上,
至於商業區、娛樂區,
原本限3樓以上且不得超過法定容積40%或50%,
今天上午府內討論後,
決定略微調整,
皆一致不得超過法定容積50%,
形同些許增加可作住宅使用比例。
針對北市府方案,
委員幾乎沒太大意見,
還說「市府勇敢承擔,很佩服」;
不過,
擔任府內委員的台北市地政局長張治祥提到,
目前大灣北的違規住宅,
經實價登錄揭露,
近年實際成交價格每坪約82萬,
至於鄰近的合法住宅約每坪約120萬。
張說,目前被視為不合法的住宅,
價格比較便宜,
但未來北市府修正後,
讓住宅合法使用,
未來價格一定可以提升,
暗示恐衍生不公平疑慮;
不過,此話一出,
旁聽席不少居民舉牌「反對」。
心得:
終於...
大直這個地區,
是我房仲生涯第一個地方,
當初自己也是因為喜歡柯文哲做房仲的...
所以當新聞出來的時候我真的哭了...
因為自己也身在其中,
說實話其實我在ptt第一間賣給鄉民房子,
就是鄉民買這邊,
單價算當時最低,
總價倒是不低...
之後也常被懷疑跟攻擊,
但是我深知這邊的狀況,
也相信柯文哲市長會做出明確決定,
也透過PTT認識的市政府幕僚,
轉達一個大直小仲介的心聲...
我請柯市長真心聽我們的話,
我們不是投機要賺錢的居民,
也不是會落跑的建商,
我跟市長也見過很多次...
謝謝柯文哲
謝謝大直
謝謝那些曾經相信我的鄉民
大直合法了
我是一個小仲介
我愛柯文哲才來做仲介
我幫韓國瑜租過大直龍脈
我是大直占士邦
https://i.imgur.com/wNILj3T.jpg
作者: hanghking (萬)   2019-07-11 21:23:00
臺灣法律總是訂在那不遵守 以後也沒人會遵守了...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9-07-11 21:27:00
我就說了,什麼商業使用能不能住的是看市長選不選總統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9-07-11 21:30:00
笑死
作者: clecer (結訓了)   2019-07-11 21:30:00
原來這就是公平正義
作者: cool189 (小酷189)   2019-07-11 21:32:00
笑死 守法的都白痴
作者: redmi2 (redmi2)   2019-07-11 21:37:00
反正沒房的魯空也不懂這對房價的影響
作者: JuanWang (谷底之路 沒有盡頭)   2019-07-11 21:37:00
太神啦 爽漲一波這跟都發局長換人有關嗎?
作者: smallpenguin (大直好宅男)   2019-07-11 21:43:00
有... 林洲民超討人厭
作者: ZxoF (學弟妹來系壘吧!!)   2019-07-11 21:47:00
房仲嗨到不行
作者: s8955439 (s8955439)   2019-07-11 21:48:00
噁心的政客,真有臉啊
作者: dragontwo (Be A Man !)   2019-07-11 21:49:00
公平正義回來了
作者: zaxs12333 (zaxs12333)   2019-07-11 22:01:00
柯文哲第二任 其實對她來說已經沒插柯文哲第二任 其實沒差了
作者: carterdunk (妳能聽到我的心嗎)   2019-07-11 22:05:00
下次可以研擬奬勵車位合規移作他用嗎?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9-07-11 22:06:00
罰也沒用,看誰當年開放這些建商在大直蓋住宅大樓的,找他們算舊帳吧
作者: carterdunk (妳能聽到我的心嗎)   2019-07-11 22:06:00
不然公設共業 造成上千戶住戶的困擾也不是辦法吧合規做大廳 健身房 廚房 住家 廁所也還好吧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9-07-11 22:07:00
這問題就跟社子島一樣,總得有人收爛攤子
作者: carterdunk (妳能聽到我的心嗎)   2019-07-11 22:07:00
反正商業宅都可以就地合法了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9-07-11 22:08:00
一坪要吐六萬出來也夠多了,算是雙贏了,不然一堆人違法住在那邊裝作沒看到有比較好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9-07-11 22:08:00
頂加 機房 陽台外推 泳池 一起開放吧 一次解決歷史共業
作者: cutehale (無所謂的藍)   2019-07-11 22:09:00
人多勢重,一群人闖紅燈就變綠燈甲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9-07-11 22:09:00
都市計畫容積率也可以檢討放寬 交通條件不同了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9-07-11 22:09:00
頂加是想都別想…完全違反建築法規的東西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9-07-11 22:10:00
怕的是推政策喊繳錢合法 實際上沒要賣的不繳錢也沒差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9-07-11 22:10:00
商業區發住宅大樓建照,一開始就是政府錯在先了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9-07-11 22:11:00
反正我繼續住也不會怎樣 好奇多少人會去繳錢?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9-07-11 22:12:00
民眾建商自己違反法律改造的頂加跟二工,政府有什麼理由要放寬?沒繳錢的反而順政府的意啊,準備收罰單
作者: zaxs12333 (zaxs12333)   2019-07-11 22:13:00
政府一直在做的 就是放寬容積率 樓上你知道嗎只是有些小巷 不能無限制放寬不然之前台北市長選舉 關於到都更有關的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9-07-11 22:15:00
是啊,那是都市計畫的審查,一個計畫區改造規劃起碼十年以上,跟違規怎可混一起談
作者: zaxs12333 (zaxs12333)   2019-07-11 22:15:00
都是指會放寬容積 無限迴圈
作者: ilovewwe (deja vu)   2019-07-11 22:23:00
在台灣哪有什麼公平正義 會吵的有糖吃而已
作者: capirex (′・ω・`)   2019-07-11 22:25:00
嘻嘻 覺青臉又歪了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9-07-11 22:31:00
純好奇,上面兩位認為這種政府錯在先的case,該如何處理?
作者: doubleyellow (double)   2019-07-11 22:31:00
大家一起來就地合法吧!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9-07-11 22:32:00
對民眾來講,就算不罰,一般就不能申報自用住宅,房屋稅比較貴若不是被監察院修理,地方政府大可繼續放著
作者: inthenchen ( )   2019-07-11 22:39:00
不錯
作者: stevenkane (耶屎)   2019-07-11 22:46:00
炒房天堂
作者: smallpenguin (大直好宅男)   2019-07-11 22:54:00
高雄可以發大財,台北大直也可以呦
作者: lovemost (螃蟹)   2019-07-11 23:11:00
反正不管怎麼做都一定被人講話,早點塵埃落定是好事
作者: sunnysam ( Sunny^^)   2019-07-11 23:16:00
台灣充斥著政客
作者: protoss666   2019-07-11 23:17:00
公平跟正義都回來了
作者: reil (REIL)   2019-07-11 23:42:00
立法卻不執法,額外社會成本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9-07-12 00:06:00
下一步:頂加和增建是歷史共業,我們決定就地合法。覺青崩潰ing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9-07-12 00:18:00
很棒阿,一堆歷史共業一起就地合法吧工業宅也順便吧,內湖超多
作者: jecko (振作....)   2019-07-12 00:27:00
中和也一堆
作者: nctufish (暫 別 校 園)   2019-07-12 00:29:00
二工夾層屋應該沒有合法喔
作者: cxiii (113)   2019-07-12 00:54:00
我花一坪貴20萬買住宅區真是傻子
作者: losel   2019-07-12 02:13:00
→ aloness: 商業區發住宅大樓建照,一開始就是政府錯在先我看執照有寫一般商業使用,用途都是一般事務所.或是你可以提供建案/社區名,可以幫你查.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9-07-12 03:26:00
就跟工業宅一樣呀,事務所每間都會有廚房,雙衛浴?不覺得很奇怪嗎廚房跟衛浴的管線,總不可能二工追加如果這是完全合法,監察院糾正的理由是?不會單單只是違規申請自用住宅稅率不批准那麼簡單對審查人員來講,明知是商業空間,拿住宅大樓的圖來申請建照跟使照,是怎麼發的? 睜隻眼閉隻眼嘛就像本文前幾推,大家都不遵守遊戲規則,規則定來做啥?
作者: morphology (變形國策顧問1號)   2019-07-12 03:56:00
XDD 自己愛亂搞然後再轉彎呵呵
作者: shooter555 (shooter)   2019-07-12 04:06:00
使用分區根本就假的 各種解套方式
作者: jay70134 (AJ)   2019-07-12 04:38:00
柯收了這爛攤子,不然之前的市長根本裝死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9-07-12 06:09:00
回饋金可以等這些住戶轉賣再徵收啊,降到五萬是跳樓大拍賣嗎?而且未開發的為什麼適用?此例一開大家都來圈台北市地,反正前例就地合法在案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9-07-12 06:39:00
當年市長發建照的是誰不用討論,只要檢討最後面出來解決問題的人就好?????
作者: LiamTiger (Liam)   2019-07-12 08:04:00
蠻噁的
作者: bug914   2019-07-12 08:23:00
到底為啥沒開發也適用阿???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9-07-12 09:04:00
建照是商用事務所不要想帶風向一直都是建商跟買家的問題當初被發現已經罰過令其改善就地合法一坪才六萬連沒開發的都一起送也能護航
作者: chair209   2019-07-12 09:24:00
就地合法也不是第一次了,台北市多少違建都是就地合法啦這案還要繳回饋金不錯了,至少還拿一些回來
作者: ZxoF (學弟妹來系壘吧!!)   2019-07-12 09:28:00
那沒開發的也合法是怎樣?
作者: chair209   2019-07-12 09:37:00
你不讓他合法,之後他就一定乖乖不蓋住宅?與其後面又來搞一次浪費資源,現在就一次處理完不好嗎
作者: NoNwYo   2019-07-12 09:47:00
法律就是被政客這樣玩,只要有錢有人就算違法也能合法
作者: ZxoF (學弟妹來系壘吧!!)   2019-07-12 09:49:00
柯粉邏輯真的令人嘆為觀止
作者: ZE553KL (Zenfone3 Zoom)   2019-07-12 10:41:00
看不起房仲
作者: fire2003 (幸福也許就在身邊)   2019-07-12 11:18:00
高價買合法的都傻子?
作者: smallpenguin (大直好宅男)   2019-07-12 11:57:00
你高價買代表你有實力啊...坦白說很多有錢人的錢也是在法律邊緣賺來的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9-07-12 12:09:00
法律邊緣就是有權就能搞錢....沒權走邊緣你就準備噴錢...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9-07-12 12:50:00
林洲民就是主張要懲罰性補償金才被搬走的不要說住宅用地跟商/工業住宅在台北市一坪買價只差六萬訂這鳥價格根本是鼓勵非法把守法的人當盤仔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9-07-12 13:52:00
蓋的跟內容物不符合說建照沒問題??? 當大家都不知道以前藍綠搞啥嗎
作者: tigerzz3 (CC)   2019-07-12 13:56:00
各位 看房仲這麼HIGH就知道這個議題怎樣了尚未開發的土地也適用 起飛囉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19-07-12 14:37:00
爛攤子?5.2萬怎麼來的?根本沒有逞罰效果懲罰
作者: mawan (mawan)   2019-07-12 19:26:00
大直就算了!現在正在蓋的呢?要不要認真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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