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這幾天建商和住戶的積極溝通,大致上釐清住戶的誤會點如下:
1. 秘書是一期總幹事兒子的女朋友,他們還沒有結婚,所以不算兒媳婦
2. 第一年的管理費確實沒有花到住戶的錢,建商第一年每坪支出將近$100造成不小的赤字
3. 管委會裡面即使有建設公司的人,但確實是住戶一票一票選出來的
所以比較大的問題其實是雙方的溝通出現問題,特別是第一次面對管理費的住戶,籌款的壓力可以想像。
另一方面也是建商人太好,第一年額外支付的部分沒有讓住戶知道,全都自己吸收。
經過溝通之後,大部分住戶已經澄清誤會。本人也願意就在PTT發言不精確的部分向建商和該秘書小姐道歉!
希望雙方以後在任何決議都能多溝通,重建厚實的信任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