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金額約90 含天花板 與油漆與線路變更
是設計師總包 含監工
2.設計師提出的付款方案
2.1. 簽約2萬 出設計圖
2.1. 設計完畢後 他自找水電/ 油漆/天花板
確定單價後10% 頭款 (9萬)
2.2. 水電進場時10%(9萬)
2.3. 水電/天花板完工同時系統櫃進場時付75%
2.4 ,粉刷完工後驗收+打掃(含電梯)尾款2.5萬
然後自己付社區的裝潢清潔押金(5萬 )
然後我們要求改 「系統櫃入場+水電完工」時 給付65% ,且設計師有責任自己去繳5萬押金
(也就是尾款12萬 +裝潢押金5萬)
結果討論時對方脫口而出「電梯撞到也不是我撞的怎麼會找我,你邏輯很奇怪」
然後我心裡涼了87%
請問尾款扣13% +要求自負尾款很過分嗎?
原本底線是尾款8%+押金
結果現在只想封鎖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