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
因新屋是較低樓層,臨馬路,當公車汽車機車同時經過時,或遇到改裝車 噪音很大
建商附的氣密窗很陽春,隔音效果不太好,不屬於隔音窗等級
因此我想用乾式施工,用包框的方式換成知名大品牌的隔音窗
當然,顏色要一樣,也不能外凸我知道
但不同品牌的窗戶難免有些許不同,不仔細看是看不太出來的 (黑色的框)
也看到大樓規約上有以下規定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一項)
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
除因符合法令規定外,並依規定向主管機關完成報備後,限制不得有變更構造、
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
想請教
我覺得鋁窗功能不好,或是漏風,把鋁窗換掉,有違反上述規定嗎?
若沒違反,我不打算跟管委會討論,一定會被刁難
若違反,難道當我鋁窗用久了,壞掉或是氣密功能變差,不能換嗎?
(就算是同一家廠商 東西只要經過修復,也都會有些許差異吧)
據我對文字的了解,我沒有多設置鐵鋁窗,只是把原有的鋁窗換掉,顏色一樣,
也沒有外凸,應該不違反規定?
想問看看各位的看法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