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來分享自己的經驗
先說結論:
1. 申請消保照著A大的教學文即可
2. 申請第二次消保,我是口頭告知消保工作人員,第一次協商失敗
他們就會幫忙申請了
3. 只有"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法律效益
"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是參考用的
4. 只要合約書劣於"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就須修改合約
5. 就算已經簽名"特別磋商條款"也一樣,只要劣於法規就無效
(但特別磋商還是有用的,如果"優於"法規就沒有問題,舉例來說:交屋款從5%改成10%
雖然沒有人會因為這樣申請消保)
6. 若建商違約不賣,需付違約金
7. 違約金為總價的15%的前提下是: 已經把全部的金額撥款給廠商
不然違約金不能超過已經付款的金額,只能另外算利息
基本條款是每天萬分之2
舉例來說:總價1000萬的房子,頭期款+銀行貸款繳了一千萬
住進去之後發現建商使用違規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