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一屋二賣1】桃園惡建商落跑 狂騙3戶

作者: Popcornsalty (Popcorn)   2019-10-08 11:30:48
的確,缺乏第三方監管 正是目前這問題所在
房屋買賣 就是建商/銀行/買者 三方的交易流程
但是目前的狀況像什麼? 前期預售就像是個灰色地帶,藏污納垢的。 萬一遇到圖謀不規
的建商,很容易就發生事情。 然而目前的公權力審管的低落,又把擔子問題轉給司法資
源,出現問題,動輒上法院 興訟......
如果前期監管流程 公正 透明 明明白白的都能攤在陽光下,也不用再去耗費司法資源 不
是嘛?
無論是大訂 小訂 幾成工程款? 都是一筆大錢上下的事......
是不是該有流程?
買方交的每一筆錢都有第三方出具憑證?
交易戶一但進到流程 該戶就被鎖定 買方還可以上網看進度?
為什麼買方付了錢還必須承擔建商跑路的風險? 希望公權力的審管 好像是奢望,那交房
後交給政府的稅收 是交假的嘛? 錢都交去那裡了?
在這建商/銀行/買者 應該是
銀行—建商—買者—銀行
建商與銀行融資興建房屋,因為銀行本身承擔了建商收款遲延的風險,所以買者交付的房
屋各項款項 應由銀行收取。同時銀行可減少風險,再由銀行與建商拆帳。起到第三方監
管效用。
建商在開發初期,也應該提供一定的擔保金在銀行。提高開發門檻,才能剃除掉資質不良
的建商,增加後期完房的可靠性,避免買方資金被捲走。
公權力應該在這三方以上作到監管的作用,在審視各銀行在房屋買賣這科別與建商資金收
取交付上,有無違規操作,透明申報?
建商蓋房子就是要賺錢,沒道理佔進所有便宜 但卻ㄧ毛風險都不用承擔。這東西看過房
屋買賣合同的人都知道這種感覺。
可惜這種想法很烏托邦。 在台灣這種商業結構下,弱勢還是持續弱勢。
就像綠燈過個斑馬線,還是得看清楚有沒有各種白目汽車
作者: leonhsu (小徐)   2019-10-08 12:35:00
看過許多預售屋合約,內容簡單說就是我蓋什麼你就照單全收,不要GGYY,GGYY視同違約
作者: Popcornsalty (Popcorn)   2019-10-08 14:19:00
過來人才懂走過的路.....
作者: takemeout (戒不掉)   2019-10-11 11:04:00
支持你看法 我買過預售屋 根本不平等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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