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先生於民國80年因財務問題,房子被法拍
因此親戚A為了讓B先生有房子住
決定買下該法拍屋(價值約800萬
並簽約約定 以後B先生在過世前可以繼續住這棟房子
B先生則每個月給A先生房租
而且在B先生過世後 親戚A可以將房子賣掉(收回原本的800萬)
剩下多出來的錢再分給B先生子女
但是現在親戚A發現房子漲了超過一倍(約1700萬
親戚A頓時覺得不公平 憑什麼他要承擔房價的漲跌風險 卻賺不到錢(在這個期間 B先生有時候還會欠交房租)
想請問大家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9-10-13 23:15:00去法律版問阿,約定就是約定,有啥好不公平的不爽就請親戚A搭時光機去民國80年踹親戚A吧收了30年房租都忽視了?
作者:
jerrry (jerry)
2019-10-13 23:28:00漲好少……
作者:
Matsui (金澤大阪然後回家)
2019-10-13 23:48:00來ptt問法律問題也算是一種不勞而獲的心態
作者:
u4fu3 (chi)
2019-10-13 23:51:00A買的房子....當初為何要簽約約定一定要租給B住啊?賣掉漲的錢還要分給B的子女...那這約定對A有什麼好處嗎?沒好處為什麼會簽這種合約呢?感覺怪怪的...如果當初只是好心想幫B,幹嘛還簽約啊
作者:
Resters (I'm )
2019-10-13 23:54:00去找律師問吧 這合約根本好人好事代表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9-10-14 00:11:00這合約自己要簽的不是嗎?p19破解了 不賣最大 也不用租給他子女啊不然賣人頭800萬?
A親戚說 當初簽約是因為B先生想要一個保障,沒想到B先生的子女反覆提及房子以後是他們的,所以A親戚覺得B子女不知感恩,因此才會有這個念頭
作者:
jamo (hi)
2019-10-14 00:41:00我個人覺得有一些牙膏沒擠,甚麼保障? 正常經濟行為買了法拍回租給原租客講甚麼保障? 這應該還有其他人情牽扯三四十年時移勢易,人走茶涼~ 我覺得比較有可能~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9-10-14 00:46:00如果AB是親戚的話,是有可能啦,看重親情的人很多如果只是朋友....感覺B是跟A借錢,房租當做是利息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9-10-14 00:56:00應該是說 當初沒人料想到房子可以翻一倍 才會有這問題如果這房子才漲個五十萬 那這個問題就不是問題哈
原po是B先生的子女嗎 想要拿超過800的這些錢?
原po應該是a先生小孩? 覺得多出來的錢為什麼要給對方子女
因為A親戚本身比較憨慢(笨) 當初只是因為朋友的身份而幫忙 沒想到後來事情變成這樣A先生 是跟我爸很好的同輩 因為笨笨的所以被吃的死死的我們家人不忍心他這樣 所以下來幫幫看他
作者:
UCCUplz (你看看你)
2019-10-14 01:43:00壓著不要賣 等B先生子女掛掉或願意談分配利潤或是賣給認識的,賣800萬,然後再賣一次反正要賣給誰是A 爽就好之後再賣一次也不干B 的事目前法律上好像B 子女也沒啥好主張的不過詳細還是看契約啦中間一些費用變付兩次 花錢消災吧
作者:
UCCUplz (你看看你)
2019-10-14 02:15:00啊抱歉 低於現值太多出售可能會有問題所以這招還是需要算一下算那個公告現值看看
作者: capirex (′・ω・`) 2019-10-14 02:32:00
看多親啊 我爸的哥哥走了 他兒子房貸繳不出來 賣給我爸利息照付 這幾年賣掉了 一毛錢都沒跟他們拿
可能還是要看合約內容跟做法律諮詢,真的沒辦法的話就拿來長期出租,不賣就是
沒有你們約定全文 如果B欠繳房屋 可以主張他未履行合約 因此失效XD
作者: CA1ROS (不是太好的地方....) 2019-10-14 06:53:00
先找個人頭賣800萬,趕走B後人不給錢,人頭再賣市價就好了
作者:
F93935 (帥氣å°æ›¸ç”Ÿ)
2019-10-14 07:02:00當然不賣啊,說要收回來自用 讓他小孩自己去舉證自己去告
作者:
wdz1223 (新手)
2019-10-14 08:08:00我猜是b借a名買下自己的房子怕被a吞了簽約保障自己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19-10-14 08:10:00合約就是這樣 當初看是A有欠B人情 還是有拿什麼好處 還是租金算貴一點 還是什麼的 可能沒人知道了 至於真的不想照合約 那就照推文講的漏洞囉
作者:
Mei5566 (5566)
2019-10-14 08:24:00呵呵,呵呵,呵呵
作者:
l79cm (歐亞美跌 義股優)
2019-10-14 08:28:0080年的800萬算通膨現在1700萬只能剛好而已沒虧錢
這種大額的法律糾紛 不去花錢問律師 結果上網問鄉民XD
A把房子用800萬賣給子女就好啦合約有寫一定要用市價賣或是有說不能賣誰嗎?
作者:
pilot1982 (173-72卻覺得瘦好多)
2019-10-14 09:42:00按你說的內容,B死了,沒必要繼續給他家人住先清空,如果對方有合約找個名義先拿回,等疏遠一陣子以後再賣。或者贈與之類的方式給家人,下任屋主或許不必負擔前任的約定,這要拿合約問專業人員了。
作者:
atten (可達鴨)
2019-10-14 11:00:00B走後假裝要幫裝潢,說比較好賣,變相趕人。然後不要賣或找仲介幫你想辦法弄到「實價」800售出,切記趕人走之前都要裝白癡假好心別弄壞關係讓人起疑。
謝謝大家的建議目前不考慮低價賣給人頭因為剛剛查資料發現賣低於公告市值要被課贈與稅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19-10-14 12:02:00要賣到低於公告市值也是不容易吧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9-10-14 12:03:00不用考慮轉賣啦, 除了低於公告市值有贈與稅問題, 再轉賣也有房地合一稅的問題合約拿去跟律師研究一下有甚麼破解之道比較快啦B先生有小孩的話, 分年贈與小孩吧, 事情可以再拖很多年..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19-10-14 12:10:00他就是現在A不想分給B的小孩
屋主乍看沒損失,租方卻賺很大,這樣還能算沒損失嗎哪一個房東這麼好,賣房還把利潤全部都給房客
作者:
Resters (I'm )
2019-10-14 13:29:00損失超大 28年前的800萬跟現在的800萬能比?人那麼好房租應該也沒收多少啦 當年800萬拿去定存可能都比較多
作者:
UCCUplz (你看看你)
2019-10-14 15:58:00增貸好主意這樣金流操作好就不會被綁住
作者: replay031 (朴累) 2019-10-14 22:20:00
A的初衷是賺錢嗎? 莫 忘 初 衷 ?錢在做怪?
作者:
horb (猴柏)
2019-10-15 11:09:00A初衷不是要幫助B嗎? 後來怎麼變調了 我是認為A可以把這幾年利息錢也扣掉啦我覺得是不要賣 房子拿去增貸 增貸的錢 拿去投資在錢的面前 只有走味的咖啡
作者: zard1983 (zard) 2019-10-15 11:49:00
這招式很多吧 不要賣..拿房子去增貸就有錢可拿出來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