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
10/13下訂付10萬現金,
10/14去簽了一張退訂單,
代銷公司說要等10/18才能退還訂金
(他也沒說是不是全退)
這樣是不是過了5天審閱期?
我是不是應該趕快去寄存證信函比較保險?
※ 引述《tyughj (Lag)》之銘言:
: 大家好:
: 昨天我看了一間建商在賣的預售屋,覺得不錯因此就下了訂金10萬,並簽了房屋土地訂
購
: 預約單,上面註明“本戶總價經建設公司同意後,本人同意不辦理退款即配合如期簽約
,
: 不得異議”,但建商沒有提供預售屋房屋土地買賣契約書給我審閱,這樣我怎麼知道建
商
: 的寫的契約書是不是合理,請問大家,這種情況常見嗎?
: 我目前是跟代銷公司主張房屋土地契約書應該要有5天審閱期,但我根本連契約書都沒
,
: 如果我真的想退訂金,建商可以不退還嗎?真的衝動買房好後悔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