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專任約審閱期請教

作者: b95202075 (jun)   2019-10-23 19:05:09
房仲相當的通情達理,已同意專任合約解除。
對於後續,思及對方這兩天的奔波,原本希望能重新委託
定訂可調整的底價與下斡旋需甲方同意並簽字方可成立的合約。
不過先前協商解除專任時
對方一再表示“授權給乙方無需通知甲方即可收取訂金”
是為了帶買家看屋時,買家當下滿意能立即下單,避免連絡甲方確認期間,買家受親友蠱惑
所以這項條文基本在每家仲介的委託合約裡都會附加。
另外表示調查了我的房屋資料後,發現的問題!
建物是含底下土地a
前方的通行道路是私設巷道(另一筆共有地b,記憶中做為道路通行至少超過20年)
雖然有含道路土地b的共有持分(預備連同房屋一起賣)
但不是政府登記的公共巷道
地目還是“住”,而不是“道”。
這樣買方會有顧慮,日後也無法改建(房屋下的土地是獨立建地,本來就沒有要在前方道路的持分地蓋東西啊?!)
也很難跟銀行貸款,且因共有人很多
會需要全部蓋章同意道路通行,處理很麻煩。
所以在我想要的底價上推廣會很困難。
現在對於後續委託有些遲疑
本魯是第一次接觸房仲,想請教這些問題是合理的嗎?
作者: kimccccc (陳泰泰泰泰泰泰泰泰泰泰)   2019-10-23 19:16:00
建議直接找代書問,讓專業的回答您
作者: b95202075 (jun)   2019-10-23 19:19:00
good.另外也想多看看板上大神的意見麻
作者: zeroyaking (賣屋貓奴才!!)   2019-10-23 19:28:00
剛剛上複訓課才上到道路這問題 這個要看圖跟測量寬度長度還要調詳細的分區跟都市計畫資料
作者: b95202075 (jun)   2019-10-23 20:31:00
剛上往看地籍圖,發現那筆持分道路有顯示xx路幾巷幾弄那麼算計畫道路的意思嗎只有一台汽車和一台機車可同時通行的路寬
作者: a3453866 (阿邦)   2019-10-24 02:02:00
你的房子是不是在四米巷道內呀?代收訂金就是代收斡旋金而已,未來如果順利簽約也還是你的錢,不必擔心被業務偷拿走
作者: b95202075 (jun)   2019-10-24 11:34:00
仲介保管斡旋金是ok問題是契約書中有夾一份底價單,是根據仲介說的行情價,而非原本心中所想的底價只是一再強調會徵得我的同意再成交那麼條款上又不用知會我萬一有人只出到那張底價,仲介又直接收了那我是不是只能賣或賠斡旋,沒有議價的空間?
作者: zeroyaking (賣屋貓奴才!!)   2019-10-24 12:52:00
所以我之前推文的 那張不要寫 除非是你滿意的價格才簽
作者: b95202075 (jun)   2019-10-24 13:14:00
是的 需要可以協商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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