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9過戶,最近搬進去,然後我看代書費用明細裡面有一條“預繳六個月管理費”,每
戶都有收這一筆,金額就是每月管理費*6。
詢問建設公司後,建設公司說這是一筆基金,預繳歸預繳,但我下個月管理費仍要繳納。
我詢問鄰居,有的今年三月底搬入、有的七月底搬入,截止目前都沒付入住後每個月的管
理費。
順帶一提,上個月建商已移交給管委會。
想請問的是:
1、我下個月需要繳納管理費,這樣合理嗎?為什麼別人的預繳半年費用就可以折抵管理
費,但我的卻無法呢?
2、我看合約提及,管委會成立前,建商會撥入一筆基金使其暫時運作(這部分我看公告
,的確建商有撥、且有移交給管委會),我不懂的是,為什麼我繳納變成基金、其他戶卻
可以變成管理費?
,總覺得好像哪裡怪怪的,想請求指點
謝謝
應該是管委會剛成立還沒有搞清楚收費機制吧,三月搬入的照理來說應該要開始繳管理費了他們沒繳應該是後面也要補繳,遲早會算清楚的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9-11-11 12:30:00建商把應撥的管理基金轉嫁給所有戶數去攤提,預售買的在交屋前繳交,成屋後才買的則在交易時一起繳交這樣才會所有戶數都預繳了六個月份的金額給建商提撥給管委會當公共基金
作者:
kathydog (初半馬go)
2019-11-11 12:52:00預繳半年是建商怕投資客沒租出賣出或出國 預收半年預防(代銷告知我們的)
成立管委會就要交付管理費,管理基金是另一筆錢,沒再折抵的。買過幾屋的經驗。
作者:
Anyotw (Yoman)
2019-11-11 13:13:0010家建商有10種做法,然後管委會通常都是爛帳...看你要不要上調解甚至上法院。所以現在有些比較好的建商直接幫你出一年,一年後再說規定上管理費是管理費,基金是基金重大決議才可由基金處理,但法律沒說什麼是重大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9-11-11 14:14:00聽起來比較像基金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9-11-11 17:13:00不應該現在要繳才對
作者:
gsw1728 (太郎)
2019-11-12 16:53:00通常基金大都是一次繳納,管理費才有預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