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問
電梯華廈,現在頂樓有漏水的情況
然後上面有1/4露台 跟電梯間跟一個鐵皮違建。
鐵皮屋內是一個住戶承租當作倉庫使用(有付改電梯的200萬作為永久約定專用)
因為總共只有3個住戶,
店面戶 (1-2F)
4F (承租鐵皮屋)
5-7F (我朋友自住&出租)
討論之後 ,屋頂漏水處理我朋友全額
順便弄外牆防水(照比例分配)
師傅過來看過之後,說必須整個重做防水層
也就是鐵皮屋會造成無法完全施工
但承租鐵皮屋的人雖然也願意拆除後重搭,但現在怕拆了又蓋變成違建
目前問到的方式就是鐵皮牆面撥開但是留頂跟柱子。
防水施工完再補上鐵皮牆面
請問這樣就不會被當新違建報拆嗎?
還是有什麼辦法可以操作嗎?
因為4F承租戶說,如果被拆 那我們要還他出的2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