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只要是贈與取得、新制後繼承取得後售出房地,取得成本都會是土地公告現值、房屋
評定現值,加上持有時間不長,房地合一稅會變很重。
版上似乎沒人分享過,而且這不屬於地政士的業務,很多地政士也不太了解,所以就和大
家分享一下。
以下是,先賣後買的步驟,請參考所得稅法14-8。
首先要確認,是否符合自用資格,所得稅法和土地法自用資格不太一樣。
請參考所得稅法17條。
先售房地需符合以下條件
本人或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是否有遷入戶籍並實際居住,且該房地出售前一年不得出租或營
利,這邊要注意,未成年子女年紀會增加的,如果子女成年資格會消失哦。
後買房地需符合以下條件
需要在售出房地後二年內登記完成(依照地政土地申請書登記日期為主),然後要遷入本人
或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戶籍,且五內不得出租營利,否則要追回退稅款。綁五年要注意未成
年子女年紀,要是子女在第四年成年就要追回退稅,這邊很容易被忽略。
退稅種類
新制
小屋換大屋:全額退稅
大屋換小屋:依照比例退稅
*舊制退稅則沒有大屋換小屋
用配偶名義給購買也可以退稅
新制用配偶名義購買,是可以退稅的,不過要注意,土地增值稅的退稅是需要本人!
所有權人在五年內死亡退稅會不會追回呢?
只要繼承或遺贈人有在戶籍內,並且是在被繼承人除戶之前把戶籍遷入,就不會被討回退
稅,換句話來說,戶籍不能中斷。
還有,五年到了不用急著出售,因為六年後出售可享有400萬免稅額,超出400萬部分只課
10%的房地合一稅。
當初是贈與取得,後來住不習慣售出,稅率非常的重,繳稅證明。
https://i.imgur.com/38n5or4.jpg
然後今年買了新房子,當然要申請退回。
https://i.imgur.com/cbjtaWN.jpg
題外話,當初取得土地後,公告現值就往下掉了,原本還想說可以分享土地增值稅的重購
退稅。
補充一下
我當初,售房、申報房地合一、購新房地的國稅局區域都不一樣,退稅申請要送至當初申
報的國稅局,哪裡繳費就去哪裡申請退稅,網站上有寫需要10個工作日,我是10/23送件
,11/5電話告知審核通過,但支票需要一段時間,11月26我打去問關心進度,承辦人員說
發生小問題,當週會寄出支票,我上網查詢,發現當初我繳的稅款可能沒有核銷,還顯示
欠稅,12/2上網再複查,顯示退稅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