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大大都有說新北市在陽台裝窗就是違建,但剛剛查到一個判決
裁判字號:108年度訴字第624號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_print.aspx?NID=162843.00
大意是住戶告管委會統一陽台設裝鋁窗是違法的,
原告說 1.陽台加裝鋁窗屬二次施工之違建,違反建築及消防相關法令
2.違反使用執照第二點
然後新北工務局說
1.查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故安裝鋁窗倘無涉及外牆等主要構造之變更,則
無涉及建築法相關規定
2.本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說明:其陽台內牆之落地窗並無疑除陽台,非屬違章建
築範疇。
3.另本案消防局辦理說明:現場為住戶於後陽台二次施工安裝鋁窗,經查看,現
場並無設置『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內之避難器具,因此無操作空
間、開口部面積等問題。僅向住戶口頭宣導,相關消防之安全疑慮。
法院補充說
1.各住戶專有部分內之鋁窗非維持建築物安全所必要之構造、亦非供全體區分所
有權人使用之公用物,難認屬前揭使用執照所指構造物至明,故於陽台上增設
鋁窗即非屬於使用執照第2 點所欲規範禁止之「加蓋構造物」行為;又增設鋁
窗既非加蓋構造物,自無所謂二次施工之情。
這樣看來, 是否就表示在新北市,雖然說是跟進台北, 但實際上,陽台加窗,只要區
權會決議通過, 內牆不打掉,不是做封閉性的,且維持陽台功能就一點問題都沒有,
也不用申請??
請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