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發文請見諒
我家位在3樓,樓上4樓10多年前把後陽台用水泥外推大概50~80公分隔了一個違建隔間。
後來這個水泥隔間因為下方沒有支撐,水泥塊開始變形剝落會砸到我們家的雨遮跟樓下的車上,我們家支撐那個外推區域的樑柱也被壓出裂痕。
以前我爸報過違建,但因為政府的84年緩拆令延宕到現在。
最近4樓屋主搬走想要把房子重新翻修變漂亮一些好找下一位買主,我們跟他提說既然要搬走要整修,請他把那個隔間拆掉。
但他似乎估價可能要近百萬,他不是很願意,只願意把那邊因為沒有支撐的變形地板的磁磚敲掉重新鋪上,這樣就可以漂漂亮亮轉移給下一個屋主。
請問各位前輩,這種情況有相關的公權力可以借助我們?或者有其他方法嗎?
父母親這幾年都徹夜難眠,我本身也不是這個領域的,希望可以趁這次處理掉給他們一個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