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底買了一間屋齡30年的房,
簽約過兩個禮拜後,
房仲突然拿給我一張結構補強單,
修繕的日期還不到半年,
裡面內容有寫到鏽蝕鋼筋鏽轉處理的狀況,
我實際打去那間補強工程的公司詢問,
結果確實有鋼筋裸露維修的狀況。
誇張的是合約書標的物現況說明書裡有一項是(是否現有或曾有鋼筋外露或水泥剝落之情
事)屋主是勾否,
明顯與事實不符,
請問這樣是否可以主張他們詐欺,
以及解除房屋合約呢?
這幾天已經被這事情煩到要崩潰了,
畢竟花了這麼多錢買的房子,
事後問鄰居才發現那個社區疑似是海砂社區,
知道後覺得自己被仲介騙了,
請問版上是否有人能幫幫忙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