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77229 (不值)
2020-03-11 14:03:22各位前輩好
目前已有看中一間尚未正式行銷的建案。
與該行銷業務談過後,告知目前先繳交五萬,可以先選喜歡的房子,後續簽約會加送家電提貨券,若是等正式行銷後再買就沒有贈送提貨券。
另外有說明若之後正式開價不滿意,可以全額退還。
由於是第一次購屋,以為會拿出所謂的紅單那種預訂單,但看上面寫「訂購房屋證明單」,如圖所示。
https://imgur.com/a/C5Lmbgh
條約中並未說明若開價不滿意可全額退。只是業務表示上述等事項會於下方備註。
請問這是所謂的紅單嗎?若於下方手寫備註的話一樣具有效力嗎?畢竟條約註明買方後續不買的話會被沒收已付款項。
再麻煩大家提供意見了,謝謝。
可以吐槽的點太多了,怕就不要簽了。至少也等先看完預售屋契約再說。預售屋相對於成屋,是極其沒有保障的。連預售屋契約都沒有的預售屋是沒有保障中的沒有保障。
作者:
l77229 (不值)
2020-03-11 16:38:00謝謝您的回覆,建商風評好像還可,但首次購屋所以比較容易擔心。因查資料發現許多人也是下訂後才拿預售屋契約書,故未覺得奇怪,我再問看看是否已有預售屋契約書可參考好了。
《預售屋買賣契約書》不必付訂金就能拿了。Q:審閱定型化契約內容前,消費者是否必須預先支付訂金或類似名目之金錢?A:事業要求消費者必須先支付訂金或類似名目之金錢,始得審閱定型化契約內容,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2015年2月4日修正公布前之條號為第24條),依《公平交易法》第42條(2015年2月4日修正公布前之條號為第41條第1項)得處罰該事業。
作者:
l77229 (不值)
2020-03-11 23:04:00了解了,感謝提醒!
但我要說的是大多數建商還是會要求先支付幾萬塊的訂金,消費者才能把預售屋買賣之定型化契約拿回去,但這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