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uchBB (CK)》之銘言:
: 買方抽2% 賣方抽4%
: 以一般2000萬的房子來說 房仲就拿走120萬
: 就算公司拿40萬 房仲實拿80萬
: 一年只要成交一間 其他11個月根本在睡覺 薪水也屌打一般上班族
: 為什麼房仲不抽少一點增加 少抽1% 增加多幾間成交率?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慣老闆
不過我也支持服務費減收
6%真的太多了,也導致房仲成了推升房價的幫兇之一
(換買方要賣房的時候,買房賣房付出的服務費,都是實際會支出的成本)
但買2賣4實在太假,房仲內部在算成交價
都是把4%灌到成交價裡面
不如政府出面訂定法律,一率硬性強制買3賣0
消費者找仲介買屋,服務費固定就是3%沒得談
這樣買方也省得為了,房仲把賣方的服務費,灌到房價中,而在那邊不平衡
例如一間賣方實拿500萬的房子 (僅算成交價+服務費/買2賣4)
舊制買方需付出的成本 = 成交價(含4%) + 成交價x2%
= (500 ÷0.96) + (500 ÷0.96)x2%
= 520.83 + 10.42
= 531.25
若改成新制,賣方不用付服務費,一樣賣方實拿500萬
一率改成買方付服務費 (僅算成交價+服務費/買3賣0)
新制買方需付出的成本 = 成交價(=實拿) + 成交價x2%
= 500 + 500x3%
= 500 + 15
= 515
1000萬的房子,買方省服務費30萬
2000萬 ‧‧‧ 省服務費60萬
3000萬 ‧‧‧ 省服務費9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