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房仲為什麼不抽少%一點? 增加成交

作者: rpg1510 (八分之三)   2020-03-24 12:09:35
※ 引述《touchBB (CK)》之銘言:
: 買方抽2% 賣方抽4%
: 以一般2000萬的房子來說 房仲就拿走120萬
: 就算公司拿40萬 房仲實拿80萬
: 一年只要成交一間 其他11個月根本在睡覺 薪水也屌打一般上班族
: 為什麼房仲不抽少一點增加 少抽1% 增加多幾間成交率?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慣老闆
不過我也支持服務費減收
6%真的太多了,也導致房仲成了推升房價的幫兇之一
(換買方要賣房的時候,買房賣房付出的服務費,都是實際會支出的成本)
但買2賣4實在太假,房仲內部在算成交價
都是把4%灌到成交價裡面
不如政府出面訂定法律,一率硬性強制買3賣0
消費者找仲介買屋,服務費固定就是3%沒得談
這樣買方也省得為了,房仲把賣方的服務費,灌到房價中,而在那邊不平衡
例如一間賣方實拿500萬的房子 (僅算成交價+服務費/買2賣4)
舊制買方需付出的成本 = 成交價(含4%) + 成交價x2%
= (500 ÷0.96) + (500 ÷0.96)x2%
= 520.83 + 10.42
= 531.25
若改成新制,賣方不用付服務費,一樣賣方實拿500萬
一率改成買方付服務費 (僅算成交價+服務費/買3賣0)
新制買方需付出的成本 = 成交價(=實拿) + 成交價x2%
= 500 + 500x3%
= 500 + 15
= 515
1000萬的房子,買方省服務費30萬
2000萬 ‧‧‧ 省服務費60萬
3000萬 ‧‧‧ 省服務費90萬
作者: IS0987 (FQ)   2020-03-24 12:12:00
呃...覺得抽太多就不要找房仲不就好了,不然很多也能先談阿砍或拿人家口袋的錢都講的很容易阿~人性阿現在又不是規定買賣只能找仲介= =
作者: au041l (讚美之泉)   2020-03-24 12:28:00
看看市場自售物件那麼多,每個都自己打七八折談價看看就知道,付個幾趴省事又多物件給我投資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20-03-24 12:29:00
那麼看不起房仲就自己來啊 不要到時累又再靠北
作者: as50229   2020-03-24 12:33:00
所以才有老仲介的生存 收費半%1% 價錢也合理一堆仲介又想收費高又要賺價差 永遠賣不出去
作者: gurucwc (Guru)   2020-03-24 12:59:00
去年買的時候,沒殺服務費,合約就寫1%
作者: rebber (Tommy)   2020-03-24 13:01:00
眾仲又見笑轉生氣了
作者: Fujiwarano (???)   2020-03-24 13:06:00
賣方服務費0? 為啥不是一委託就照月收廣告費?這樣賣越久的就考量自己成本問題降價賣阿然後跟房價推升什麼關係 政府直接規定不準賺錢賣房子房價不就漲不上去了?服務費照收 房價實際上屋主賠錢賣阿 不是等同下跌?日本是買3%賣3% 房價有漲?用仲介服務費扯房價漲很好笑
作者: abc801224 (ionmanxp)   2020-03-24 13:16:00
你這樣講仲仲會不高興
作者: mariondean (你好我是迪恩)   2020-03-24 13:21:00
我認同 可以直接規定房仲服務費 而不是最高6%這種含糊說法
作者: IS0987 (FQ)   2020-03-24 13:24:00
.........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20-03-24 13:46:00
你覺得五百萬房子比較好成交還是1億的房子?兩千萬以上房子能拿得滿6%的 乾屋摳寧?
作者: alanbread (歐買嘎)   2020-03-24 13:54:00
樓上為什麼謀摳寧:)?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20-03-24 13:57:00
你這樣不行 建議賣方多加2% 買方也多加2% 讓仲介收滿10% 這樣仲介就會比較有動力撮合
作者: MS1 (MS1)   2020-03-24 13:57:00
若我是賣方,仲介賣到超好價錢,不要說4%,給6%都不是問題都是在賣"產品",各行各業給"業務員"的銷售獎金應該不只4%吧?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20-03-24 13:59:00
自己賣不用被收。又要人家賣又不想給錢是什麼道理
作者: MS1 (MS1)   2020-03-24 14:00:00
我非仲介,但我聽保險業務員及櫃姐,銷售獎金都超過6%
作者: ausome (ausome)   2020-03-24 14:14:00
大家再怎麼認真踏取逼逼隔天還是繼續洗文
作者: eric61446 (小招)   2020-03-24 14:15:00
增加成交率 房仲又沒多賺
作者: KTNP (KTNP)   2020-03-24 14:16:00
沒錯! 我也覺得, 房價飆升, 其中就是因為交易成本的觀念, 轉價上, 在買賣過程中間接推升房價..畢竟屋主不想賠賣轉嫁成本*
作者: s359999 (gototai)   2020-03-24 14:20:00
中仲也要養家啊!
作者: Fujiwarano (???)   2020-03-24 14:25:00
回樓上KT 那日本買3%賣3%為什麼推升不了房價 差在哪?
作者: MagicMomo19 (Momo)   2020-03-24 14:40:00
比較有疑問,為什麼用百分比?用固定金額不好嗎?
作者: gary520gary1 (Ksir)   2020-03-24 15:23:00
百分比才有比例原則吧 不然一千萬十萬 一百萬也十萬
作者: MagicMomo19 (Momo)   2020-03-24 15:26:00
百分比不就直接擺明了推升房價的意思嗎?
作者: aotonis (買賣房屋可找我呀~小羅)   2020-03-24 19:13:00
還好吧~有些客戶覺得該給的就要給~有些是怕人賺~ 人性阿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20-03-25 13:27:00
怎麼不說住了使用了還要賺錢,屋齡變舊了不要賺可以嗎?叫別人把錢吐出來都很簡單,你住新屋都住到舊了,留給別人賺,別那麼貪
作者: LDTILA (心在全世界)   2020-03-25 22:46:00
仲介費還好吧,餐廳10%服務費才真的賺差價,又沒到服務生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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