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目前看上一間全新未住中古屋。
由於該透天社區感覺不錯,在網路上查到不同房仲公司賣同社區的物件,開價也不同。
既然開價不同,詢問座向也不相同(一個說北一個說南),就約同一天去賞屋。
不過為了以防萬一是同一物件,約兩方時間上還是錯開(早上為A,下午為B房仲,兩者的空
檔另外去看其他新成屋)。
約A賞屋完,A告知是其親戚委託售賣,價錢可以談。
由於還要先去看新成屋,全家便說再考慮看看,可能下週再出個斡旋。
看完新成屋後,與B約見,才發現竟然是與A同一間,也告知B房仲早上已看過該物件。
由於B房仲積極,後來便直接與B房仲到店面下斡旋,期限是一週。
下斡旋後數小時便接到A房仲電話,敘述屋主告知B公司有買家,所以A打來確認是不是我。
A說B這樣很不妥,在搶生意,且屋主比較想要A來賣,並敘述主動降價的價碼,要我去取回
B斡旋。
我便告知已簽斡旋,且已勾選明白斡旋合約內容(因要求一週內回覆),恐難以取回。
A便說那他會去跟屋主那邊談好,若是期間B請我跟屋主出面談,要我千萬不要去。
而家人認為就等期限到,如果屋主屬意給A賣,自然會不出面而拒絕B,如果會出面表示應
該想賣,但A又講得與屋主非常熟識。
請問這件事情該怎麼處理較好?第一次下斡旋就遇到這種事情,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