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ce0407 (Barry)》之銘言:
: 房仲的廣告價兩房+車988萬,權狀35.73坪,車位10.49坪,近半年實價登錄單坪25.5萬~
: 27萬,我跟房仲說我想出的價格約800萬上下[(35.73-10.49)*26萬+車位150萬=806萬
: ],房仲說不能這樣算,二手屋都是總坪數一起算,36.73*26萬=約930萬是行情價,我們
: 因為這個邏輯還爭執了一下,請問是我太天真還是房仲說的是市場潛規則,我是想從800
: 談起,希望850以內可以買到,不知我的邏輯是否正確?
我只能說,如果你對你的邏輯有信心就堅持下去。
我之前曾跟一位俱8年經驗的房仲看房一陣子,原本覺得對方態度很好也很積極,但後來發現對我們對房價的算法有極大差異就果斷放生,情境如下:
3房:32坪
平車:7坪
3房加平車:39坪
實價登錄含車位:每坪約14萬
實際登錄不含車位:每坪約13萬
車位:100萬
房子開價680萬
該房仲到每個案子都會很好心的教我如何下斡旋,這案子當然也不例外:先下580,再慢慢往上加到630,他有信心成交。
我就跟他說行情價為32x13加100約520萬上下合理,如果是下斡旋的話不可能高於500。
結果他後來傳line告訴我他回去之後也去查了實價登錄,他認為正確算法為39x14再加上車位100約640上下,所以他認知中630成交十分合理
傻眼…
過去8年來不知道有多少人被他牽著鼻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