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想請教一下,先前下訂了一戶預售屋
因為建商提供的浴室地磚我們不喜歡,因此本來只想退地磚,
但是建商說只退地磚他們會無法施工,所以我們需要把整間浴室退掉,
然後再自己去和合作的廠商洽談重新購買。
如果我們選擇了建商原本搭配的物件(馬桶、浴缸那些),廠商會直接給我們建商價。
問題來了,
廠商原本報給建商的價格就是含稅價(例如$3800 + 5% = $3990)
所以廠商報價給我們也一樣是$3990,但是該物件建商只退給我們$3800
這樣不就代表同一樣物件,我們支付了兩次稅金?(一次給建商,另一次給ᄐt商)
想請問一下建商這樣退的價格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