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ostok (東方牌)》之銘言:
: 住戶車位停汽機車挨罰敗訴 法院:社區規約具約束力
: 2020-06-01 01:16 聯合報 / 記者陳俊智/新北報導
: 若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規約,停車位就可同時停放汽、機車。記者陳俊智/攝影
: 社區大樓停車糾紛頻傳,許多住戶和管委會因此對簿公堂。新北市陳姓女子在大樓停車
格
: 同時停放汽、機車,被管理委員會以違反社區規約開罰,她提告主張車子沒超出格線,
未
: 妨礙他人,但新北地院認為社區規約有約束力,判陳女敗訴。
: 判決指出,陳女社區曾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停車位只能停放汽車一輛或大型重
機
: 一至二輛,普通機車、自行車、嬰兒車等私人物品禁止,勸導三次無效可開罰,屢勸不
聽
: 者由管委會移除、催收。
: 陳女主張,停車位屬約定專用特定空間,只要在車格範圍內應可自由使用,包括停放車
種
: 和數量,社區規約無權也無理由限制她的權利,該項決議應屬無效。
: 社區管委會強調會議程序無瑕疵,也依流程完成會議記錄送達及公告。且社區停車場在
公
: 寓大廈管理條例中屬防空避難室兼停車位,無獨立權狀,所有權由購買車位住戶共同持
分
: ,停車方式本就受規約限制。
: 法院認為,社區規約由社區區分所有權人討論訂定,基於私法自治和團體法法理,除非
內
: 容牴觸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否則均屬有效。
: 該次社區會議決議內容是停車空間管理維護,用於保障社區多數人權利,規約一體適用
,
: 判陳女敗訴。
: 另莊姓男子在購買的大樓停車位停兩輛汽車,管委會提告不當得利求償並要求移除車輛
;
: 莊男主張自己是停車場區分所有權人,有權使用空間,並指當時住戶大會出席人數未達
法
: 定標準。
: 法院認為莊男有合法使用權,停放方式違反社區規定最多請求莊按規定停放,不能剝奪
使
: 用權。莊男使用車位未造成管委會法律權益受損,管委會主張於法不合,判莊勝訴。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604494
: 第一例的陳女在停車格同時停放機、汽車是敗訴的我能看得懂
: 第二例的法院認為停放方式違反社區規定最多請求莊按規定停放,不能剝奪使用權。
: 那莊男持續停兩輛,管委會「如何」要求按規定停放?
這個還有後續
懶人包
某住戶把停車場當自己家,不但
停2輛機車車還因為傘架吹倒刮傷鄰車與其他住戶有糾紛
管委會敦請處理無效,開罰300 元罰單。
住戶置之不理,甚至不繳管理費
106年至今已積欠超過10萬元的管理費與30萬社區罰單
社區於年初報與工務局並由工務局呈報主管機關
於今年3月強制該住戶必須於強制賣出後搬離
目前已進入法拍程序
所以接下來還有一堆官司要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