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照合約走就好了啊! 仲仲至少賺5萬
我知道這樣仲仲會很不爽,但是仲仲亂壓低賣家價格,提高買家價格,為了加快成交,一
樣會有人不爽啊
怎樣都會有人不爽,就照合約或法律為依據不是嗎?
不用再用誠信啊,人情壓力什麼的壓人啦...這些只是在交易過程中拿來用的技巧罷了...
阿買方都說手頭緊了你仲仲怎麼不將心比心通融一下?
※ 引述《peaksharp (思念無聲)》之銘言:
: 陰錯陽差下,知道屋主是我朋友的朋友
: 預計幾天後簽約
: 目前我已經下斡旋5萬
: 仲介是**房屋,買收2%賣4%
: 如果現在反悔私下交易
: 我知道我們是損失5萬
: 那賣方有什麼合約的問題嗎?
: 還是說我們可以藉由認識,給房仲壓力
: 變成買1%賣2%這樣
: 因為朋友說竹北大都是1%
: 再請前輩們幫忙分享經驗
: 因為買房現金真的有點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