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掛名給管委會買回社區車位持分問題

作者: finalpieze (finalpieze)   2020-07-03 00:35:40
社區在初期 有建商將車位出售給社區外的住戶人士之情形
管委會為管理方便決議以公共基金買回再外租
由新任管委會其中四位委員ABCD登記共同持有
除非ABCD賣房搬家 才會處理持有權移轉
社區剛好有住戶是律師編列契約條文 以下節錄(衍生之費用部分):
「...於借名期間如有造成出名人ABCD賦稅或其他費用, 均由管委會負擔,...」
「...返還/移轉過戶所生之一切賦稅或費用, 均由管委會負擔,...」
「...管理,使用或處分均由管委會負責, 期間衍生之任何費用亦均由管委會負責,...」
但地政士承辦告知 此車位無法直接分別發共同持有權狀
需要出名人ABCD提供原有的車位土地&建物權狀辦理 連前持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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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各位房板前輩 這樣的條文保障夠充分嗎?
是否還有沒考慮到的地方需要列舉?
作者: somanyee (Soman)   2020-07-03 06:38:00
聽起來合理,你們社區委員真有心還去搞這些繁瑣的事
作者: finalpieze (finalpieze)   2020-07-03 09:17:00
的確是建商留下的爛攤子 因為社區外車位用戶有時不配和社區的管理規範 大家認為買回管理直接省下更多麻煩
作者: sweetmiffy (銀翼聯盟)   2020-07-03 10:29:00
讓現有住戶申請購買呢?超過一人就用抽籤決定誰有購買權
作者: Griffey168   2020-07-03 12:19:00
樓上的推文錯字...充分顯示中文的奧妙之處....
作者: sweetmiffy (銀翼聯盟)   2020-07-03 13:13:00
請問樓上錯字在哪?
作者: finalpieze (finalpieze)   2020-07-03 14:07:00
@sweetmiffy 若有住戶有意願會優先讓購 但目前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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