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為何112戶同意 1戶不同意 北市府還是敗訴

作者: jamo (hi)   2020-07-07 19:15:06
※ 引述《suwy (Hank)》之銘言:
: 這是永春都更案2年前的判決,害的整個都更計畫、審議重跑一遍,
: 其實這個敗訴不是同意比例的問題,而是一個公平問題。
: 同意的那112戶,與建商簽的是「協議合建分屋」,
: 不同意的那1戶,因為不簽,則自動進入「權利變換選屋」,
: 問題就來了,
: 建商拿出200戶給那112同意戶來分配,卻拿出2戶給那1不同意戶來選,
: 好的都被選走了,爛的給我二選一,不同意戶當然不爽,
我比較好奇這個原因是甚麼
是因為別人都選走了,最後就剩兩戶可選還是怎樣
按常情來說建商也是希望能成案
不太可能給這麼爛的條件擺明羞辱人破局機率大增
: 最後,告上法院,北市府與建商敗訴,不同意戶勝訴。
: 節錄判決內容:
: 「......但二名原告所能選擇的範圍,僅限實施者先行為同意協議合建者保留戶數以外遞
: 少數餘戶。如此,不僅與都發局96年函所定意旨不符,且對不同意參與協議合建的權利人
: 選配更新後建築物的權利構成不當限制,有違平等原則。」
: 必須說,從公共利益來看,釘子戶固然不可取,
: 但是當釘子戶被迫加入到都更當中時,也必須保障其該有的權益。
我記得故事最後是被劃出都更範圍家族內鬨?
話說回來保障釘子戶的利益忽視其他99% 同意戶的權益?
要知道遲來的正義大多數都已經變形了
看看大同案就知道了,隨便訴訟都三五年
那時候的正義都不正義了~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7-07 22:28:00
你看原文「200戶給112戶同意戶選」再怎麼選也不會剩下兩戶而已,只給本來的不同意戶兩戶選是建商設計的對不同意戶較不利益的政策,也是後來造成建商敗訴的原因。
作者: suwy (Hank)   2020-07-07 22:43:00
搜尋關鍵字能找到相關理由,原因也包括建商只開放選擇"價值差距不超過10%的戶別",導致能選擇的沒幾戶
作者: krjr24 (小K)   2020-07-07 23:22:00
可以自己拆掉蓋新透天啊被劃出都更範圍沒差吧
作者: et22639643 (使用年限)   2020-07-08 00:25:00
樓上可以去現場看一下被劃出的那塊,基本上已成廢地了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07-08 15:31:00
蓋甚麼新透天, 那兩棟加起來十幾戶, 三幾坪地扣掉退縮, 你蓋得出大家夠分的房子再來講它們那塊地有容積都蓋不出來最後大概就是看誰受不了賤價賣掉, 最後整合土地成功的自己改建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20-07-08 15:39:00
變垃圾了啦,怎麼搞不不划算搞都不划算這樣很好啊 記憶永存,還有一堆房可以永保記憶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20-07-08 17:49:00
喔,可以蓋啊,真的,只是你會想住?先說啦,北市某棟就這樣幹過,你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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