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3個民間自辦的都更案件
發現最早的一件是2010年開始,最近的一案也已是2014年
離目前也都有6年的時間了
而這3案,1案拆除後有圍籬閒置,另2案目前都是停車場
這情況其實很怪
因為這3案中的2案當初在談的時候我都聽說有原住戶對於補償戶都有所意見
原住戶不願意被收購而是想拿補償戶,要嘛就是想繼續住這裡
不然就是想完工之後拿到補償戶再轉賣多賺一手
結果建商把房子拆了之後無消無息,這些原本的所有權人可以忍受?
建商這樣是想洗掉這些原有權人嗎?(畢業客層屬性不同)
這些同意都更的原有權人完全沒有反制的手法?
當你同意都更,原建築被拆了等於頭洗下去,只能看建商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