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5SHOP (脂肪包覆物)》之銘言:
: 遇到麻煩 來請教一下大家
: 好不容易找到一間理想價格的房子 有下斡旋10w
: 後來簽約轉訂金還有簽兩張本票
: 不到一週仲介打來說屋主生病不賣了
: 爬文是屋主要賠我同價訂金的賠償 10w
: 屋主只堅持只賠我5w
: 屋子是他哥哥的名字 他說告上法院我連五萬都沒有
: 原本預定是下週要第一張本票的金額進履保
: 現在雙方僵持不下
: 仲介的代書說我在匯入款項會有爭議
: 目前還沒有解約,我的認知是如果我沒有準時匯入不就變成我違約
: 想問問看有沒有人有這種經驗,有沒有什麼建議?
: 謝謝大家
一般來說已經走到簽約的話,你應該把契約翻出來,找到違約處罰
的地方,看是怎麼約定的,這個可能各有不同,但就我最近買的房
子是約定賣方違約且可歸責,經買方書面通知限期催告後仍無故不
履行時,買方得解除本買賣契約,且*賣方應將買方已付款項加倍返
還予買方*,作為違約賠償。
如果你的契約也是這樣約定,那麼理論上,你的做法是仍然依照合
約走,該做什麼就做什麼,然後如果賣方不想賣的話一定會有什麼
程序他不願意配合,這時候你就限期催告,他一定仍然不會履行,
此時你就可以行使買賣契約解除權,並請求賣方將買方已付款項加
倍返還,這時候買方已付款項通常不只有訂金,而會有簽約金總價
10%,不是一筆小數目。
當然,走上法院的話,這種違約金通常都會被抗辯酌減,但也沒關
係,反正先拿到有利的手牌再說。
手上有這張牌後,就可以跟賣方說那我現在只要你賠10萬,如果你
不賠,上法院我就要請求已付款項x2,就算會被酌減,但酌減多少
的風險你自己要承擔,至於你說什麼告上法院我連5 萬都沒有,不
妨一試,反正我了不起就是5 萬都沒有,雖拿不到賠償,但也沒損
失,但你有可能要賠上百萬,想清楚喔。
大概就是這樣,但這個方式你要有上法院處理的決心,這個訴訟難
度不高,應該不是很必要請律師。
如果懶得弄的話,其實拿5 萬走人也不失為一個好方法,但有時候
就是一口氣難以吞下,這個就自己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