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19:47:34我想問一下
好啦,就算今天要實施所謂實坪制啦,
那官方的不動產登記買賣應該變成怎麼樣?
或者是各位心中覺得實名制應該怎麼實施?
總是得有個建議,這樣才有後續討論的空間
就跟之前說的一樣,
台灣現在的不動產登記買賣不都是記載
交易總價、主建坪數、附屬建物坪數跟公設面積
持分比率嗎?
所以如果還要實施所謂「實坪制」,
執行上各位有什麼建議?
又或者,以爭議最大的公設持分來說,
如果實坪制是不登記在所有權人名下的話,
那應該要怎麼處理?
實坪制就是 大樓的單價拉高啊 很簡單大樓單價不拉高 很簡單 就是公寓變成垃圾我覺得大樓單價拉高機會大一點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19:50:00總價除以比較小的面積會得出比較高的單價這個知道
整個社會就開倒車 都蓋貧民窟就好台中歌劇院幹麻花這麼多錢蓋那麼漂亮?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19:51:00我的意思是,如果要實坪制,法令上是要怎麼實施?跟現在做法有什麼不同?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19:52:00今天是這個議題吵到立法院嗎,那立法上要怎麼解決呢?你的問題是建蔽率跟容積率問題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19:53:00很簡單 權狀就登記室內坪數就好 公設列成項目放在附屬設施外國賣房就是這樣賣台灣有甚麼理由不行?
那請問 一個案子有20坪 跟50坪 單坪價格怎麼算大家享有一樣公設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19:56:00算單坪當然就 總價/室內坪數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19:56:00我們現在不討論銷售時怎麼說的,我們純討論不動產登記跟買賣契約怎麼改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19:57:00現在的權狀基本也沒寫含公設總面積啊最主要還是登記主建物跟附屬建物面積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19:57:00現在法定車位有的只有登記使用權利
每戶要付出的公設面積不會差太多 不然對大面積戶不公平現在這套制度會運行不是沒有道理的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19:58:00就當車位處理有甚麼不公平的你現在也是在總價以外先扣200 或250或300之類的價格
作者:
Tosca (hi)
2020-10-15 19:59:00日本怎麼作 台灣就怎麼做阿 全世界都沒問題 台灣怎會有問題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19:59:00當作車位的價錢 然後再算坪數單價是啊 全世界都這樣算 有甚麼問題?
作者:
Tosca (hi)
2020-10-15 20:00:00台灣走實坪至多此一舉是因為本來就有給你主建物坪數了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00:00主建物上就登記有哪些設施 這樣就夠了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02:00目前權狀裡頭明載的面積就是主建物面積啊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02:00公設沒有坪數 沒有辦法美化單價 建商就不會想蓋太多H2 其實這分成登記跟計價兩部分 看之前雨遮的政策就知道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03:00公設的坪數其實是買賣交易時自己換算的,不動產登記並沒有,登記時只有持分比率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04:00雨遮在不登記坪數的過程中有些房子是允許登記 但不能計價的
作者:
Tosca (hi)
2020-10-15 20:04:00市場本來就有高公設比的 高雄我還看過44%公設的耶 照賣阿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04:00計價是目前房地產交易時兩造合約內容,房地產登記根本不考慮這個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05:00所以我一直覺得問題是發生在目前的交易實務,而不是房地產登記制度上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05:00現在權狀會有主建物一張 公設一張或多張公設取消登記坪數的話 登記跟計價兩部分都會改變
是阿 根本多此一舉重點就是每戶要付出公設面積差不多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06:00多數的公設還是附屬在建物權狀上吧,至少我看過的都是一張而已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06:00然後呢? 跟車位一樣去計算不行嗎?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07:00公設跟車位一樣的話,那也是一定有登記持分比率在權狀的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08:00都會有啦 同一張的也有 但是你有坪數在上面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08:00以非獨立權狀的車位來說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09:00持分車位的坪數沒在權狀啊,也是只有登記持分比率而已名義上這種車位也是公設面積,只是約定專用而已問題是現在房地產交易沒有規定分母的面積怎麼計算啊多數只登載總價而已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10:00不要給登記坪數 就沒辦法放進分母了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10:00你去申報交易跟移轉也是登載交易總價而已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11:00但現在坪數都會算進公設啊
50坪3000萬的房子 實坪登記後30坪 還是3000萬啊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12:00沒有,申報時也是填寫主建物附屬建物面積跟公設持分而已官方的登記欄位就是只有這樣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12:00你申報是指甚麼? 實登申報有公設的啊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13:00隔壁是一樣的房子啊 只是公設比高
作者:
Anyotw (Yoman)
2020-10-15 20:14:00公設比只是比價工具,又不是法律名詞。權狀也不用寫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15:00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17:00附屬建物是陽台雨遮
作者:
Anyotw (Yoman)
2020-10-15 20:18:00附屬建物是陽台雨遮吧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18:00對啊,公設就只有登載總公設面積跟你的持分比率而已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19:00總面積跟持份不就是持分面積嗎? = =這就是坪數啊 怎麼沒坪數?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20:00然後你看你舉例的權狀,他登記的「面積」也就是但只有主建物面積,這樣不算實坪制了嗎?
作者:
Anyotw (Yoman)
2020-10-15 20:20:00因為公設比不是法律名詞,所以建商隨便算都不違法喔。只有「詐欺」會違法。所以他只要能合理解釋就可以。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21:00當然不是 這張上面也登記了公設持分坪數是25平分公尺啊Anyotw錯 雨遮能不能算進坪數 是有規定的喔你把他算進去 會被開罰喔
作者:
Anyotw (Yoman)
2020-10-15 20:22:00呵呵,你說的都對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22:00我記得是6-150萬我本來就對啊XD誰跟你說建商可以隨便算的XD公設不登記坪數 就不會有公設比這個名詞了國外房子一樣有公設,但根本沒有公設比這種東西大多數國家理所當然的事情的,為什麼在台灣窒礙難行?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28:00權狀上的「面積」不就是實坪嗎?台灣公設也沒有登記坪數啊,就只登記持分比率啊你要關心的只是這邊的共有面積是不是正確目前多數交易「權狀坪數」都是交易雙方自己加的,官方登記根本沒所謂「權狀坪數」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39:00照你這說法,主建物也是持分的,那權狀就沒面積囉?總面積乘以持分就是自己持分的面積啊哪有沒登記?你要不要看一下實登或是國稅局財產清冊,怎麼認定持分?那你持分土地也沒面積?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42:00我上面貼的就是去地政事務所辦理買賣移轉的格式啊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42:00跟你買房子可以土地不算坪數嗎?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43:00房屋所有權狀也是的內容啊難道所有權狀上的面積不是實坪嗎?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43:00主建物是持分的,跟公設持分填法一樣啊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44:00主建物100平方公尺持分1/2,請問面積該算多少?
作者:
lain2002 (lunca)
2020-10-15 20:44:00機車左轉在大部分國家也都是理所當然、台灣就窒礙難行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45:00所謂權狀坪數還是得自己把(主建物)面積,附屬建物面積跟公設自己的持分面積加起來才有耶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46:00所以呢?公設面積的確登記在權狀上,有問題嗎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48:00單純看權狀,我還覺得交易用的權狀面積比較難知道耶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49:00我不知道為什麼看到持分就不會算數了,主建物也有持分的你知道吧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49:00我的意思就是現在哪邊不實坪嗎?不就是房屋買賣的宣傳面積嗎?這個是改不動產法規可以達成「實坪」的嗎?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50:00持分本來就得換算才知道面積,官方實登跟國稅局財產清冊都會幫你算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50:00當然持分面積我會算,我的意思是當你看權狀時,你第一時間認知的面積是哪個?權狀登載面積使用的主建物面積,還是交易用的權狀面積?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51:00你不要有公設的坪數跟持分,怎麼算坪數,自然就會是實坪制現況當然是全部的持分面積啊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51:00你說公設應該跟車位處理一樣,問題是現在公設登記的確是跟非獨立權狀的車位一樣啊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52:00我是說計價方式我一開始就講的很清楚,公設就不要登記坪數,只有項目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53:00現在的車位登記也是車位總面積跟持分比率啊至少我家的是這樣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54:00公設計價方式,就跟車位一樣,看是你覺得值200 250 300,獨立計價你自己去看推文我說公設跟車位一樣,是說計價,不是說登記,登記的部分我說權狀只登記主建物面積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56:00那就是買賣合約算法你要怎麼計算的差別了,那你所謂的實坪制很簡單,改公版的買賣契約書範本就可以了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0:58:00權狀只有主建面積,公設就沒辦法灌到分母當總坪數,公設列項目,看是有健身房還是KTV寫上去,每項自己評估值多少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0:58:00法令其實也不管你車位或公設怎麼計價的,一般只登記交易總價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00:00但你權狀上有,大家就會拿來計價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01:00雨遮為什麼終究被拿掉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1:01:00那我知道了,以後權狀不要登載共有面積,單純記載持分比率,IBIZA的意思是這樣吧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02:00我一開始就說,登記是一回事,計價是一回事,但登記會影響計價
雨遮又是另一個議題不要說那種土星環雨遮 那種建商是混蛋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03:00公設為什麼在權狀上需要有面積跟比例?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1:03:00法規沒規定你的計價方式
房子外觀要有點造型 就搞些雨遮 當然全算在消費者是不怎麼合理啦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1:04:00因為法規沒有定義哪些叫公設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05:00有建號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1:05:00只有建築物非專有的共用面積
所以又回到平窗的建築了 就..平平的 平平的 平平的沒有什麼美感 反正實用就好是吧?便宜就好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06:00就把附屬建物號碼裡有的東西,條例出來,不用面積
我們要談建築物的價值 國宅有國宅的蓋法你要求每間都蓋成國宅 那建商也沒辦法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08:00不能看專用非專用,主建也有持分的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18:00那請問為什麼雨遮要從權狀消失,而不是改變網站就好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1:19:00實際上政府規定建物買賣登記內容只有總價沒有單位面積價格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19:00不登記坪數才能真正杜絕坪數灌水那請問為什麼雨遮要從權狀消失,而不是改變網站就好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20:00你講的就屁話
你這個產品 在這個區域 就是有個自己的行情你多賣一點 少賣一點 就是總價的問題閣下的水準真好 講不贏就說別人屁話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21:00不登記就真的無法計價,此外都假的講事實而已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22:00提打假球的方式說這樣就好,就是屁話我一開始就講了,雨遮也是這樣過渡來的一開始可登記可計價,中間可登記不可計價,最後不登記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1:25:00雨遮是內政部改地籍測量實施規則283條的結果,雨遮不算建築改良物測量面積的結果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25:00然後?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28:00改土地登記規則就好,有啥不行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1:29:00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29:00我看不出有公設一定要在權狀上登記面積持分的理由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1:31:00我覺得不動產登記可以登記的越詳盡越好,這個跟交易用什麼面積無關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31:00要詳細應該是要記載用途,而不是面積公設登記面積根本沒用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1:32:00法令上所有附屬建物跟區分共有建物都是跟著主建物所有權移轉的
作者:
MrLY (唉呀呀)
2020-10-15 21:32:00登記越簡單其實相當於越不透明,不覺得是好事情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1:33:00使照跟建物圖面有登記用途的,所謂公設是分散在很多不同用途中,如機電空間或管委會使用空間只是權狀上同意歸類為共有面積
作者:
MrLY (唉呀呀)
2020-10-15 21:34:00登記記載形式會影響總價,我個人是不相信,成本利潤都擺在那邊,商人很現實的,讓大家不能清楚買到什麼不是更容易從中動手腳嗎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35:00我知道,你就照圖說,該建號有那些項目就照列就好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1:35:00有沒有影響,其實從雨遮拿掉後的總價交易變化看得出來了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36:00不是登記影響總價,是登記影響你蓋的東西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37:00蓋的東西會影響總價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1:38:00你要把共有面積拆成不同細目列出來我沒意見,但我不覺得有需要把這塊面積記載拿掉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38:00你總不會買機械車位跟買平面車位,給同樣錢吧
你少登記 多登記 公設面積依然存在 他就是要這個價你家自己建商不會不明白吧?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1:39:00我不會給一樣的錢,但法規上沒規定這兩個價錢一定要不一樣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39:00我也看不出面積有放的必要,只是讓人可以偷雞摸狗而已雨遮告訴我們,杜絕偷雞摸狗,就是拿掉最乾脆登記跟計價本來就兩件事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1:41:00法規沒規定你交易要怎麼計價我覺得登記的詳盡是必要的
你不如說 法規規定建商廣告只能標主建物坪數規範廣告的效果還比較好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1:43:00但我要怎麼交易,我停車位還是公設想放進去分母或不放進去分母都是買賣雙方的自由我同意supereva的方法
我覺得規範廣告的確也是個做法反正統一標準就好但結果是不會變的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5 21:45:00所以沒有所謂別人實坪制都可以台灣比較特別的做法,台灣法規上很早就是實坪了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45:00到底要講幾次雨遮的例子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47:00你要講法規的話,契約有坪數跟總價,坪數是含公設的,台灣法規很明顯是虛坪制事實上包括實登跟稅務但財產清冊都是虛坪制台灣法規上半點實坪制都不存在, 他就是虛坪制不是廣告實務這樣而已 政府就是這樣算的
作者:
gerychen (邪惡肥宅)
2020-10-15 21:51:00就我這些日子看了多數希望實坪制的鄉民想法,大概歸納重點如下:1.他們不知道公設與容積的真正關係。2:他們希望實價登錄的單價改成以總價/專有面積的方式呈現單價。3:他們希望買賣預售屋或成屋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上面,新增此房屋專有面積多少,單價多少,總價多少的透明資訊。
其實你要實坪制的單價 自己把總價扣車位除以主建物坪數就行了單價本來就是拿來「比較」的 既然是比較 同個標準就好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1:58:00錯, 前面講過幾百次了 實坪制不是只要拿來計算而已實坪制會改變蓋建築物的方式為什麼現在的建案 公設都蓋好蓋滿?因為蓋滿 1.可以賣錢 2.建築漂亮 3.分母變大壓低單價但公設不登記之後 3就消失了反而變成蓋越多 會拉高單價 這時候公設到底能不能賣錢才會被考慮沒有用的公設會被捨棄無意義的蓋滿會減少台灣為什麼幾乎看不到把逃生梯做在室外?放在室內逃生梯可以當四坪賣 為什麼我要放室外?
作者:
icevenus (才不告訴逆勒~)
2020-10-15 22:06:00公設多寡各有所好,但在公設可賣錢的狀況下,市場上低公設產品就會減少……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2:09:00實坪制為什麼能改變總價? 你覺得逃生梯放室外的建案能賣得跟有漂亮梯廳的建案一樣價錢嗎?建商要開同樣價錢你也不會買單吧?
作者:
max205 (阿DOG)
2020-10-15 22:18:00國外有分可登記不可計價、不可登記不可計價兩種不管哪種,在銷售上都要求以室內坪數作為單價計算而非是"權狀坪數",所以我認同你推文你陳述的一件事"買賣交易使用的面積實務上要改成主建物面積"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5 22:40:00你要改變實務很難, 不要登記面積是最快的, 反正本來登記面積就沒有意義
作者: pingtaowang (綠島曙光) 2020-10-15 22:55:00
新的建案有人买 旧的高虚坪用自己特色卖高价 就这么简单啊都是法规问题 按年份交易不行吗 高公设可以用地点去维持他的高价 人家没公设的卖便宜 没有问题学新加坡 豪宅交易只有特定地区有 其他都是组合屋土地成本一样的情况 公设低当然可以压低价格 现在的公设都是因为法规造成的 然后一堆建商偷偷灌水
感謝I大的分享。以我的理解,用實坪制計算,感覺有機會出現較低公設的建案,樂見其成。
一直無法理解,那就全部用主建物算就好了啊,總價/主建物坪數
出現的會有喔,流動性小,套好套滿實際管理費支出會大增那種露天的
作者: pingtaowang (綠島曙光) 2020-10-15 23:56:00
之所以有公設是因為政府強制需要有雙樓梯 消防建蔽率等等,這些實際上只要不納入容積率不就好了。還有梯間這些的,政府也讓他納入容積率建蔽率裡面,當然就一堆公設啊! 我覺得可以保障最小梯間,剩下你要蓋大在納入容積率裡面。就是營建署搞的爛法規,被建商收買,你看看前營建署長現在是不是在監獄了?!
作者:
hooniya (hooniya)
2020-10-16 01:28:00只會看了房價覺得更氣加公設假設40坪20年國宅賣2500還能安慰自己說一坪62萬拿掉公設 20年國宅你跟人家說你一坪買一百 科科
同意I大說的!自己也是都再換算過室內坪數去評估然後再剔除掉一些費用設施來做選擇買房真的很多陷阱跟眉角一不小心就會噴冤枉錢什麼 2% 4% 雨遮 露台 工陽吃幾根柱子 牆中心線大車位 小車位 車位坪數 車道面積一大堆
作者:
JuanWang (谷底之路 沒有盡頭)
2020-10-16 03:22:00先站內信叫某I家裡推出低公設產品啊講是一回事 做又是一回事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0-10-16 07:29:00單價沒有意義,總價才是重點台中房市非常明顯小坪數跟七期豪宅單價很接近但豪宅單價低對絕大多數人來講沒有意義現在市場上也有低公設的產品,就不討喜第一眼很難獲得消費者青睞我看過30%左右的也看過40%左右的你猜哪個好賣?公設比你不會算房仲代銷也會跟你講,一樣總坪數有人不會比公設比嗎?動不動千萬以上的支出我是不信有人這麼潘仔
總價才是重點 這不是屁話 懂? 總價才是重點這麼有理想你就自己蓋一間看看 反正你家營造與其在這邊說別人是屁話 不如先去說服老爸和股東連自家人都說服不了 你在這邊講半天幹嘛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0-10-16 11:27:00現在市場上哪有甚麼低公設產品 30%就算低了
作者: pingtaowang (綠島曙光) 2020-10-16 12:45:00
吵這些都沒有意義 只需要修法提高容積率就好了,不將梯間電梯樓梯消防水箱車道這些算進去,公設就都沒有了!扯實坪虛坪沒有意義,要有豪華的公設另外加價賣即可,也就是舊房子的公設可以獨立出來賣,消費者買不買單自己選擇。土地成本擺在那邊,假如容積率提高了,建商要好賣就會自然降價,或是可以搞個公式,新法規的建案與舊法規需要有一定的價錢差異,畢竟政府已經優惠很多容積給大家了,不能按舊法規的單價賣。當然買在高價的比如頭前重劃區,一定有自己的理由買,應該也不會吵說新建案的公設這麼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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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 (oh!my志玲)
2020-10-16 12:49:00現在這些多數已經可以免計容積
作者: pingtaowang (綠島曙光) 2020-10-16 12:51:00
是嗎? 那公設比40%怎麼來的 華夏的公設比最多也就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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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 (oh!my志玲)
2020-10-16 12:52:00你先搞清楚公設比怎麼算的,這個跟容積多少沒有直接關係
作者: pingtaowang (綠島曙光) 2020-10-16 12:53:00
公設這個問題 最根本問題就是在法規層面有些把梯間劃入主建物 有些要有機房室 這些不都是法規規定的嗎?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6 12:55:00法規沒有一個叫做公設比的東西
作者: pingtaowang (綠島曙光) 2020-10-16 12:56:00
法規就是讓建商有很多不必要的建設 做後只能落在消費者頭上法規當然沒有明定的公設比 不然怎麼有30-40%的浮動空間?發電機要不要納入住戶均攤,這些都可以檢討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6 12:58:00法規也沒有讓建商有很多不必要的建設,實際上法規納進去的設施通常都是必要設施
作者: pingtaowang (綠島曙光) 2020-10-16 13:00:00
還有規定八樓以上兩隻逃生梯 成本當然提高啊 這些成本只能給住戶去攤 適當修正容積率 讓建商可以蓋更高是不是均攤就下去了?一樣的土地面積 10戶跟15戶去分攤肯定不一樣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6 13:03:00這個已經免計容積
作者: pingtaowang (綠島曙光) 2020-10-16 13:18:00
必要的公設就是成本問題 消費者就需要承擔,要承擔的有意義,就必須讓其他不實的登記消失。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6 13:19:00哪些公設可以無痛拿掉的歡迎舉例法定公設喔
作者: pingtaowang (綠島曙光) 2020-10-16 13:21:00
成交後你家多出來的衣帽間
作者:
H2 (oh!my志玲)
2020-10-16 13:27:00你家衣帽間為什麼是公設?
作者:
soonga (菜菜菜鳥)
2020-10-16 14:17:00管委會及機電空間得10%,這上下其手的空間有多大!買車位不送車道也是個笑話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20-10-16 22:53:00先把公設與容積的關係弄清楚再討論比較好....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