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請較有關預售屋合約幾個問題
1.有關瓦斯外管費負擔部分,就公版合約第13條驗收第3項第2目指出「預售屋基地範圍
外銜接公用事業外管線之天然瓦斯配管,由買賣雙方議定之;未議定者,由賣方負擔」
。
在建商所提供的合約部分直接寫明該項費用由「買方」負擔。請教大家有沒有和建商談
過這個部分呢,看起來也是幾萬塊跑不掉,另外這有一個明確收費的標準嗎?
2.另外驗收部分,建商合約指出「買方如於7日內不予驗屋,視為驗屋完成,賣方並依契
約第17條履行保固」,重點就是這個7日....7日內要去驗屋,即便驗屋公司事先找好,
當該棟住戶都同時被通知驗屋,大家都在驗屋,該地區的驗屋公司應該也驗不完吧....
有前輩可以分享一下這條大概多少時間才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