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晚上好
近日在自家附近看到一個30幾年的物件,目前裡面全面清空,只剩間廁所
,其它完全沒有隔間,該屋是連棟公寓式建築,在一條無尾巷底,該區在
分區上屬乙種工業用地,所以該物件週遭鄰居都是些小型工廠,但二樓以上都是一般住
家。
該物件本來也是工廠,近日剛轉手,但現任屋主又打算出售,所以才得知這間在附近低
總價的物件。
想請問的問題是,因為我本身開了間小型咖啡廳,如果想購入該物件,部份作為咖啡工
作室(約佔總建物1/3),多出來的空間進行裝修作為住家,這樣住家部份是否屬於違建?
又我將商業登計設立在該址,是否該址的稅率就是工業用地稅率計呢?
雖然在房板潛水很久,但實質上還是房市小白,如果發言有不妥,還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