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訂了一間中和的預售屋
建商原本告知今年7-8月會交屋
結果拖到今年8月使照才下來
一開始說9月底會交 當然是屁
建商在10月先辦了初驗,說11月初會交
11月眼看就要過完 依舊無下文
建商為了安撫客戶就說可以先借屋裝修
但前提是繳清交屋尾款和切結,可是連複驗都還沒辦 就要人交尾款
最過份的是除了繳清費用和切結外,
居然還要求要簽跟貸款總額相當的本票
建商連總登都沒辦完 過戶連個影子都沒看到
為什麼要人簽本票啊
想請問這樣合理嗎?
裝修工班都安排了
家具還寄在倉庫
不知道還要耗到什麼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