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正規作法
1.既然是在交屋後才舉證
向賣方追討漏水費的機會就很低了
(當然是可以吵吵看
反正大家都不太懂商務規則
好溝通的賣方也許會配合分攤)
除非您能查證這缺失是交屋前就存在
不過一般買方不具備這類專業知識
就不建議走這條路
2. 房仲的擔保
請房仲依照他們要求的處理方式
提出擔保期限,講不出來就要求照買方的方案處理,順便投訴給總公司
這個擔保期限
就是你可以跟房仲業周旋的武器
不過房仲業的漏水保固
一般都是修繕金額補償
買方還是要先自費修繕後
再依預先講好的修繕費用
憑單據跟仲介請款
所以也要評估費用跟時效
一勞永逸的作法勢必最貴
同時也要考量自己能不能付的起
商務上的保固期
事發不論過多久,只要沒處理好
都是從舉證天數開始算
沒有處理到拖過保固期就沒事這種說法
那都是拿來騙不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