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sao790504 (tsao)》之銘言:
: 近期透過房仲介紹,談一間預售屋轉約,即將要與屋主見面談價,有幾個疑問想請教:
: 1. 當初斡旋金房仲提說要付10萬,後來經協商同意改為5萬,但又說希望可以在當天見
面
: 談價前補足到10萬或是總價1%,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5萬真的有點少,連斡旋金都付的扭扭捏捏的客戶,通常都是心意不定。基本就是10萬來
洽談很正常,總價比較高,甚至客戶都會開票到20-50萬。
: 2. 一般透過房仲交易,整個流程直到正式至建商處換約完成,買方需要付出的費用,
除
: 了成交價(賣方實際賺取的價差)、仲介服務費、代書費,還會有其他費用嗎?
代書潤筆費1000-1500,仲介費,以及要給屋主的錢=屋主已經繳納工程款+價差
: 3. 假設原屋主當初以A價格購入,而我們最後以B價格成交,則換約完成後,後續和銀
行
: 貸款時,是以A價格還是B價格為貸款依據?
: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還請各位幫忙解答,謝謝
取決於你們去換約時會不會有新的價格,如果屋主買價1000萬,合約書暫定銀行貸款70%
。
1.建商有update 成交價格
假設成交1100萬,那你可以貸款1100乘上銀行認列成數(70%-80%)
2.建商只是單純的更名
假設成交1100萬,但是以1000萬為基準去乘上銀行認列成數(70%-80%)
如果原先認列的成數比較低,最後可以放貸的金額比較高,不見得要多拿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