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asis66666 (荷馬)》之銘言:
: 假設同樣權狀40坪,
: 地上權 15.8萬/坪
: 15.8*40=632萬
: 頭期款25%=158萬
: (依照之前永信的案子,實際上是要到30%,或是更高。 30%=189.6萬)
: 附近有房有地中古屋 抓19萬/坪
: 19*40=760萬
: 頭期款20%=152萬
: 除了真的有什麼愛不釋手的突出理由以外,或是住新屋的爽度以外。同樣的同期款應該
會
: 有更多的選擇....
你這些假設都是多餘的
網路上其實一堆討論文章了
所以也不用幫他算
假設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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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文章一篇
唯一一篇就是在吹捧人家當垃圾看的地上權
而且還是在高雄的地上權
這個業配的機率
可能比公設比還高很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