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hcebus (菲比斯)
2020-12-22 11:12:04連結: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1222000144-260202?chdtv
內文:
院內政委員會21日通過實價登錄2.0的地政三法,讓交易價格揭露到每個門牌,且預售屋
也要在買賣後30日內揭露。同時,立法院畢其功於一役,將紅單交易納管,禁止紅單交易
,若將預購紅單轉售給第三人,可處15萬到100萬罰鍰。
內政委員會21日通過內政部提出《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
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目的為達實價登錄2.0與管理預售屋市場目標。原本平均地權
條例分二階段修法,一為實價登錄2.0,一為扼止紅單交易,但內政委員會21日將兩項修
法一併完成,同時提高罰鍰金額。
原先政院版規劃,實價登錄申報不實者,處3萬到15萬元罰鍰,三次以上未改正,處15萬
到75萬元罰鍰。經內政委員會討論後,降低限期改正次數為兩次,限期未改正者罰鍰提高
為30萬到100萬元罰鍰。不涉及價格或面積的較輕微違法,處6,000元到3萬元罰鍰。
這次並新增預售屋納管,銷售前建商或代銷商必須將坐落基地、建案名稱、銷售地點、期
間、戶(棟)數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報予主管機關備查,否則處3萬元到15萬元罰
鍰,未改善者按次處罰。若未使用定型化契約者,罰6萬至30萬元罰鍰。
預售屋買賣雙方應於買賣後30日內進行申報,申報不實者處3萬到15萬元罰鍰,兩次未改
善者,處30萬到100萬元罰鍰。另近期紅單交易炒熱預售屋市場,這次修法也禁止紅單交
易,規定預售屋應使用定型化契約,否則按戶(棟)處6萬到30萬元罰鍰。若將預購紅單
等書面契據轉售給第三人,可按棟戶處15萬元至100萬元的罰鍰。
內政部政次花敬群表示,未來要賣預售屋前,須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在收受紅單方面
,紅單內容要寫明要賣哪一戶、賣多少錢,並不得約定保留出售,因紅單算「小訂」,本
次修法可抑止建商賣紅單,屆時又不賣行為。家庭內轉讓,例如先生轉給太太、爸爸轉給
兒子,是不會觸法,但禁止轉售給第三人,是低密度管制。
花敬群也指出,本次修法新增主管機關的查核權,讓中央主管機關有查核不實申報價格資
訊的權利,得向相關機關或金融機構查詢、取閱價格資訊有關文件,受查核者不得規避、
妨礙或拒絕,處3萬至15萬元罰鍰,按次處罰。
心得:
紅單被堵 需求大幅下降
加上央行信用管制,短期間的紅單可能回流市場 投機性買盤 退場
供給將大於需求一改過去半年的熱搶狀況
長期來看 將有部分小規模建商退場,加上新入市場青年人口逐年減少
在人口移入區以外之房產可能會退燒
但是目前是初審過關 是否真實行,還有變數
作者:
KrisNYC (Kris)
2020-12-22 11:13:00紅單和預售轉讓真的是該堵起來 一堆未開發賣開發後的價
作者:
KrisNYC (Kris)
2020-12-22 11:15:00是說我昨天在竹圍附近看到一台黃色LC500
作者:
intern (Love,peace,望)
2020-12-22 11:20:00禁止預售轉讓不知道有沒有違憲。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0-12-22 11:23:00不可能禁止預售轉讓,提這種案的人根本沒用大腦想
作者:
l79cm (歐亞美跌 義股優)
2020-12-22 11:24:00為何有投機市場,那是因為自住買盤大可轉手,鎖了轉售只是改成自住直接跟建商買少了過手而已,實際買盤還是差不多
作者:
kevin28 (嗯?)
2020-12-22 11:24:00規定預售屋應使用定型化契約
作者:
F93935 (帥氣å°æ›¸ç”Ÿ)
2020-12-22 11:26:00禁預售轉讓 生涯規劃就只能斷頭15%?
作者:
intern (Love,peace,望)
2020-12-22 11:26:00禁止紅單(買空賣空)跟禁止預售換約(權利轉讓)是不同的
作者:
missile (期待新的人生)
2020-12-22 11:26:00預售屋定型化契約 建商都不鳥的 尾款5%沒幾個建商遵守
作者:
F93935 (帥氣å°æ›¸ç”Ÿ)
2020-12-22 11:27:00政府做的應該是活絡市場 抽稅才對 幹嘛一直防止人賣房子好笑
作者:
YukiTW (ゆうき)
2020-12-22 11:28:00禁止建商不賣還不錯,買家反悔,要賠建商 15%,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0-12-22 11:29:00禁止預售轉讓兩三年內失業找不到工作還要賠15%超正義
作者:
YukiTW (ゆうき)
2020-12-22 11:29:00建商反悔只要還本金就好,之前這現像很不公平
作者:
cosmos506 (Vanilla Sky)
2020-12-22 11:33:00申請釋憲阿XD
作者:
missile (期待新的人生)
2020-12-22 11:33:00有些紅單開出來 代銷才通知建商要加價 不然不賣 修法後紅單的漏洞就補上了 紅單相當於契約書 有正式法律效力
作者:
intern (Love,peace,望)
2020-12-22 11:34:00不如規定預售轉讓只能10%賤賣回建商,超棒的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0-12-22 11:37:00審閱期消費者跟建商都能反悔沒有不公平,有正式法律效力那消費者就不能反悔
作者:
humbler (獸人H)
2020-12-22 11:37:00新竹那個掮客群組要炸了....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0-12-22 11:38:00不利的一定是消費者因為腦衝的是消費者多
作者:
kevin28 (嗯?)
2020-12-22 11:44:00不論建商或消費者就是要三思或是賠違約更正,消費者影響較大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0-12-22 11:49:00審閱期本來就是保護消費者的規定這應該是常識
作者:
hobbes (go! Chen)
2020-12-22 11:55:00怎麼一堆推文扯預售屋~紅單禁轉是好事,抄太兇了
反悔本來就該賠 會怕就去買成屋不然退件建商的機會成本要找誰賠
作者:
intern (Love,peace,望)
2020-12-22 12:01:00還是看地點啦,敢買台北精華區預售屋口袋都深不轉賣自用沒差,外圍重劃區的就顆顆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0-12-22 12:02:00那你去把所有合約審閱期都拿掉看誰爽啊
作者:
redmi2 (redmi2)
2020-12-22 12:06:00重點應該在 實價登錄不實 罰3-15萬 有用嗎?
作者: innuendo3324 2020-12-22 12:06:00
管紅單是正確的,實在太猖狂
作者:
s8752134 (AndyChen)
2020-12-22 12:15:00未使用定型化契約者,罰6萬至30萬元罰鍰
作者:
g11121s (鈾235-步步為贏)
2020-12-22 12:15:00早該禁,無本生意,拿張椅子排隊,就能賺1年薪水
作者:
s8752134 (AndyChen)
2020-12-22 12:16:00關於這點, 要不要開放檢舉獎金啊?我保證有獎金的話, 檢舉人可以發財了 XD
作者:
g11121s (鈾235-步步為贏)
2020-12-22 12:17:00沒了紅單,建商加價賣,效果是一樣的!房價還是不跌
作者:
KrisNYC (Kris)
2020-12-22 12:20:00有一定用處啦 有一些建商現在就是只開幾十戶紅單
作者:
s8752134 (AndyChen)
2020-12-22 12:20:00至於禁止預售屋轉讓... 這點看看就好. 估計講爽的這種事能法律禁止? 我是活在自由民主的國家沒錯吧?
預售轉讓只能平轉就好不用禁止,這樣就可以減少投機了吧
作者:
maypcc (The K)
2020-12-22 12:33:00禁紅單 預售轉讓課所得稅 成屋延長房地合一持有年限
作者:
KrisNYC (Kris)
2020-12-22 12:35:00底下法學專家可以麻煩解釋一下 紅單/預售轉讓 的差異和紅單要成立法律上約束關係是否屬民法一般契約
作者:
Linerange (Linerange)
2020-12-22 12:36:00預售屋禁止轉讓要看建案吧,有些可以轉有些有註明禁轉
作者:
KrisNYC (Kris)
2020-12-22 12:37:00要禁止一般契約中的特定行為這個應該不會違憲吧
作者:
Linerange (Linerange)
2020-12-22 12:40:00禁轉投課就變少,賣的慢,現在之後貸款三戶以上成數降低,之後一次掃一堆預售拿來轉賣的應該會變少一不小心就炸在手上
作者:
terry456 (Jonny)
2020-12-22 12:44:00還沒三讀完成
作者:
F93935 (帥氣å°æ›¸ç”Ÿ)
2020-12-22 12:53:00為什麼只能平轉 轉不出去虧錢政府會補嗎?要不要學阿共統一售價 一堆共產腦的比共產黨更共產黨
就打擊炒作啊,自由交易市場的隱形手理論早就被修正了,法律介入自由交易市場有不等於共產制度,理性一點好嗎?
作者:
Linerange (Linerange)
2020-12-22 12:56:00不可能用法律規定價格啦,想多了,那變成學老共計畫經濟,公定價格
作者:
Linerange (Linerange)
2020-12-22 13:01:00牛肉公訂價,一間說我這A5和牛,另一間組合肉大家都來公定價格賣一樣這樣
作者:
dragontwo (Be A Man !)
2020-12-22 13:10:00共產黨最愛說自己不是共產黨
作者: Arashi0731 (狂舞) 2020-12-22 13:24:00
投資客死好啦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0-12-22 13:27:00死共產黨林北絕對敢拿槍上戰場跟你們拼命你家要賣先不准賺錢賣再來
作者: robert123 2020-12-22 13:40:00
政府都要來管網路了,要講民主的話這比預售屋轉讓更重要吧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0-12-22 13:43:00我又不在網路造謠
作者:
mkoiu (mkoiu)
2020-12-22 13:44:00假的假的假的
作者:
gm3252 (阿綸)
2020-12-22 14:20:00禁轉約投資客才會吃屎,禁紅單根本沒差投資客掃十間也不會有半點壓力,紅單跟轉約要先搞清楚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0-12-22 16:09:00紅單轉讓課100%都沒用,不講用現金交易你怎麼查?
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20-12-22 16:37:00預售簽約30天內要登錄揭牌價 以後買房子不用急著簽約了
作者:
wtf426 (Ayn)
2020-12-22 18:45:00非黑即白的新自由覺青真的讓人反胃
作者:
lovemost (螃蟹)
2020-12-22 19:58:00百萬根本太少了,根本不怕
作者:
ebeta (回台後時間不夠用)
2020-12-22 21:41:00把罰金灌到紅單跟換約的價格裡就好了,根本沒用的罰則XD
作者:
aaa72 (aaa)
2020-12-22 23:48:00怎麼不是限制在建商端?紅單總有記名吧?禁止轉讓呀買家要“買後”再轉售是他家的事呀
作者: justareader (:)) 2020-12-23 07:20:00
太棒了。以後預售屋成交價都看的到中央查核權也罰太低。建商根本不怕
作者:
miniUU (UU)
2020-12-23 10:40:00知情者應該都罰,建商,代銷人員,買賣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