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最近看上一間總價約1000多萬的預售屋,不過建商那邊已經賣完了,進而找看看有沒有其他人在賣此物件
後來找到一位賣方本人(非仲介),價格也談妥了
不過由於建商綁約一年(2021年5月左右)才可以過去建商那邊換約
在這個時間之前,賣方表會找一位代書大家約出來簽買賣合約,而買方這邊需要先匯款給賣方(他要賺的價差+已繳給建商的錢=約200多萬)然後賣方簽同額的本票壓在代書那邊,直到明年四月左右 買賣雙方+代書一起去建商那邊換約再將本票作廢
洽談過程中對方的確有出示他當初跟建商簽的合約書給我們看,身份應該也是賣方本人沒錯
一開始聽起來好像合理,不過後來聽朋友說這樣風險很大,尤其感覺對買方沒有保障,到時候要是出意外,對方跑掉或者不履行換約,本票也不一定討的到錢回來?
建商方面算是在地的大建商,賣了30幾年(已經有40個建案以上)的房子,應該是比較沒問題?
因為人生第一次買預售屋轉約,想請問大家這樣的預售屋換約流程是否合理,或者比較能保障雙方的交易流程方式是如何呢,之前有看過用履約保證的方式比較安全?
不過之前有問過對方,對方似乎不想走履保,因為這樣要到明年5月才拿的到錢(這點就讓我不太放心)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