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各位大大好
小弟老家有一塊地被劃入公辦市地重劃
重劃總面積約1100平方米
原地目為兒童公園預定地
重劃後為住宅用地跟道路用地
其中900平方米重劃後為住宅地
200平方米重劃後為道路用地
目前土地現狀為:(既有建物都超過20年)
我們家持有約650平方米 建物佔地面積約200平方米
鄰居A持有約250平方米 建物佔地面積約200平方米
鄰居B持有約100平方米
公有地持有約100平方米
請問
1. 鄰居A如果不同意重劃,其他人同意,這樣會強制辦理嗎?
2. 重劃後的抵費地,扣除道路用地後,餘下的住宅用地,我們原本的地主有無優先購買權
3. 是不是能夠不拆屋重劃分配?
感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