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
因為看了兩次就簽約了
簽約後交屋前有請房仲帶我進去丈量
當時房仲有發現有一房間有幾塊磁磚踩下去有異樣感
用硬幣敲有異音確認是空心磚
但當時房仲說只有少數幾塊,通常是等日後破裂後再一併處理即可
結果交屋後一周內自己請師傅進來討論其他修繕地方時,發現該房間幾乎都是空心磚
(客廳跟其他房間目前是正常的)
請問這樣是否能主張瑕疵擔保,透過房仲請賣家處理或補貼?
(合約書寫"現況交屋,賣方滲漏水之瑕疵擔保於交屋日記半年內為期")
如果能我應該要準備甚麼?(照相可能看不出來,錄影敲磁磚的影片嗎?)
另外,想請問空心磚的處理方式
因為今天帶的師傅順便看了評估說要敲掉貼新的
想請問這是最好的方式嗎?
google到也有灌膠的方式,可以施工快免換磚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經驗談可以分享的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