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Latte7 (nonono)》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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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設一個物件屋主開價4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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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方希望成交在4000萬左右(假設屋主心中底價略高於4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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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價方式一 : 直接出4000萬,並表明不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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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價方式二 : 出價3500萬,屋主不賣,加價到4000萬,並表明不再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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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價方式三 : 出價3500萬,屋主不賣,每次加100萬加到4000萬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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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請教版友經驗,哪一個出價方式會讓屋主覺得"好啦 雖然價錢差一點點 乾脆賣一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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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要先認清一件事,有沒有方法讓屋主一定願意用四千萬這個價格賣你? 當然沒有
,要是有的話,哪還會有人買貴啊
要買便宜(比市價便宜而不是買房自以為的便宜),基本上就是趁火搶劫與裝可憐,乏人問津
的產品也可能買到特別便宜,除此之外就別幻想了
再來才是上面三個方案哪一個殺到最低價成功率相對比較高,我覺得是方案三。哪一個用四
千萬購買成功機率比較高,我覺得是方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