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21-03-07 12:29:50※
回一下上面那篇的推文
一樣是預售屋應記載與不得記載
要水電、瓦斯都完成才得通知驗收
這些都沒完成何來通知交屋日?
十三、驗收
賣方依約完成本戶一切主建物、附屬建物之設備及領得使用執照並接通自來水、電力、於有天然瓦斯地區,並應達成瓦斯配管之可接通狀態及完成契約、廣告圖說所示之設施後,應通知買方進行驗收手續。
雙方驗收時,賣方應提供驗收單,如發現房屋有瑕疵,應載明於驗收單上,由賣方限期完成修繕;買方並有權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百分之五作為交屋保留款,於完成修繕並經雙方複驗合格後支付。
第一項接通自來水、電力之管線費及其相關費用(例如安裝配置設計費、施工費、道路開挖費、復原費及施工人員薪資等)由賣方負擔;達成天然瓦斯配管之可接通狀態之約定,除契約另有約定,並於相關銷售文件上特別標明不予配設外,其管線費及相關費用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預售屋基地範圍內之天然瓦斯配管,由賣方負擔。
(二)預售屋基地範圍外銜接公用事業外管線之天然瓦斯配管,由買賣雙方議定之;未議定者,由賣方負擔。
引述《femlro (願使歲月靜好,現世安穩)》之銘言:
: ※
: 預售屋應記載與不得記載15條就有規定
: 水電費是交屋後30天才由買方負擔,違反應記載與不得記載項目契約無效。
: 所以原文說的建商有權收費是錯的
: 只要沒有交屋
: 就無權收費
: 引述《aloness (aloness)》之銘言:
: : ※ 引述 《sawaman (楊雨)》 之銘言:
: : :
: : : 查過使照去年8月就過了
: : : 但是一直還有公設區域還沒蓋完
: : : (每個月去看都還有人在施工)
: : : 也是只接臨時水電
: : : 本來說1月底可以交屋
: : : 後來改2月底..3月底
: : : 現在是說可以先簽提早入住
: : : 工地主任是說台水台電一直沒來施工才會拖那麼久
: : : 可是使照都下來了還會被拖嗎其實我不太懂
: : : 月底大概還是會先入住
: : : 只是沒公設像垃圾場之類的都還沒好
: : : 要把垃圾帶去公司丟...
: : : 但是有個施工師傅說臨時水電我們都還不用付錢
: : : 是建設公司出
: : :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 : : 一直有種只差一點但是不知道哪時候會蓋好的感覺真的很差
: : : 權狀大概4月中會下來
: : : 但是房子沒蓋完
: : : 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囧?
: : : 第一次買房諸多不解,煩請大大們解惑感恩
: : 1.使照跟權狀不會差到8個月那麼久
: : 比較可能的狀況是使照確實早就過了
: : 但建商有部份二工沒做完無法照使照的屋況交屋
: : *建商跟政府送的竣工圖,跟建商賣給買家的屋況,很多時候不是劃上等號
: : 2.水電的部份
: : 在沒有拉錶前自然是建商提供水/電源
: : *但建商也有可能給不出來,或是供水供電不穩定
: : 建商還是有權跟你收費的
: : 這點交屋前要講清楚怎麼算
: : 即便交了屋
: : 正常找裝潢找家具也會花上3~6個月
: : 一步一步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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