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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金門37年未調整房屋稅基 財政部數據會說話!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囤房稅」推動與否是近日藍綠立委在立法院上攻防的焦點,但財政部長蘇建榮多次強調
「稅基」很重要,「地方政府不適當調整稅基,單靠修法調高稅率也無用」,而攤開相關
數據,金門縣、彰化縣竟然37年都在用一樣的房屋標準單價。
「稅基才能因地制宜。」蘇建榮表示,政府如果針對地區、縣市有「囤房」的問題,調高
稅基才能精準打擊。
財政部希望各地方合理化調整稅基,現制房屋稅「每3年會重行評定一次」。房屋稅計算
公式是以房屋評定現值(稅基)乘以適用稅率。而房屋評定現值等於房屋標準單價面積X
(1-折舊率拆舊年數)X地段率,且會依照折舊率遞減其評定價值,通常坪數,包括面積大
、屋齡愈新、建材愈好、地段愈優、大馬路邊評定現值愈高,不過,北中南差異很大。
檢視財政部最新公布的「各地方政府最近一次房屋標準單價調整情形」彙整表,各縣市並
未根據「每3年重新評定一次」進行調整,甚至過半縣市上一次調整稅基是在103、104,
讓人詫異的是金門、彰化兩大縣市,已37年都在沿用民國73年的房屋標準單價;據了解,
在財政部不斷督促下,兩縣市預計今年、明年就會進行調整。
台北市調幅蠻大,與73年相比,109年及110年標準單價漲幅高達128%,其餘直轄市也有6
至8成的漲幅;另外,從財政部公布的資料也顯見各縣市評定的價格,與所參考的造價標
準仍有一段距離,100%達到造價基準的縣市僅雲林縣、花蓮縣及台東縣、澎湖縣。
近日有關「囤房稅」的話題沸沸揚揚,此稅制是2014年房屋稅條例修正後,住家用房屋區
分成「自住」及「非自住」;自住限3戶,稅率維持1.2%,第4戶起為「非自住」,稅率最
低1.5%、最高3.6%,由地方政府可自行設計課徵方式。
心得:
炒房的人知道去哪裡炒了吧 三十七年都沒調漲過稅基
彰化金門歡迎你們炒房客來炒房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