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小弟第一次踏入房市有問題想請教
今天跟房仲看完屋子後帶回門市跟我解說斡旋跟要約書,這之間房仲也看出我沒有要簽斡
旋的意思便改跟我說可以簽要約書,房仲對要約書的解釋如下:
“要約書簽下去後價格即使賣家同意要賣,買家還是可以反悔不用付違約金,還可以順便
探探賣家的底價”
但這邊我就有疑問要約書不是賣家同意買家就一定得接受或是付違約金嗎?還上網查了案
例給房仲看,房仲則回答那是小型的房仲才會做的他們大型的並不會
最後小弟還是覺得很不對勁不想簽,房仲就開始各種手段要我當下就簽不給我問其他人的
機會,好在還是意志堅定的逃出門市
這邊想問各位大大要約書真如房仲所說賣家同意價格買家還是能反悔嗎?還是我真的誤會
房仲了